外地突发疾病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有个亲戚在外地游玩时,突然头晕呕吐不止,医院检查后发现是脑血管畸形需要立即手术治疗,亲戚是在职职工,有职工医疗保险,请问下医疗费用是在就诊医院直接抵扣结算,还是自己先支付医疗费用,再到所在地社保局进行报销?如需到所在地报销,需要哪些证明和材料?
按照邵阳市人社局社保服务中医保处公布的办事指南中“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办流程”你亲戚属于出差、探亲等临时外出人员在异地因急病须住院治疗的情况。应及时打电话(0739-5358196)或书面形式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异地住院申请,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携治疗医院出具的急诊病情证明、申请报告(含本人基本情况、为何在外地、因何病何时在何医院住院)、外出证明(未退休的由单位提供)和《邵阳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人员身份核实表》(可以在人社局申报服务医保处办事指南中下载)等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准。经审核同意的,在省内十三家联网医院(联网医院在申办流程中可以查看)住院的,可以在实行医疗费异地联网结算。
不在省内十三家联网医院的,需自费住院,出院后,需携经审批的住院申请报告、急诊病情证明/入院纪录、出院记录/小结、有效发票、医药费汇总清单、医保手册、《邵阳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人员身份核实表》、本人身份证和市建设银行卡复印件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核报费用。
也就是说,你首先要打电话报备,然后根据你亲戚所住的医院,在联网医院的话,凭以上相关资料申请联网结算,不在省十三家联网医院的,报备后凭以上资料回来报账。还有不明白的请电话5358196或来人社局三办公区(民族路二巷)二楼咨询。
医保处异地就医科
2017年7月3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