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停车收费主体,企业还是政府?举债建设有无必要?


近期镜湖三馆停车位开始收费,有关部门和企业却通过文字游戏和市民朋友们开了两个玩笑。第一,有关企业告诉市民朋友,“文化中心、科技中心并没有对外的停车场,外来车辆都停放在镜湖广场的停车位上。”也就是说三馆在规划的时候,就是空中楼阁,城市孤岛。地上是事业单位绍兴图书馆,地下是企业停车场绍兴市公设施管理公司。第二个文字游戏,该企业称自己是企业化管理,发改委批准收费,却又因为政府协调会,顾及民意,大肚的放弃了自己的企业利益。两个说法,似是而非,矛盾百出。可谓你和他谈政治,他和你谈市场,你和他谈法律,他和你耍流氓。
一同建设的图书馆和广场,因为两个文字游戏,有效避免了事业单位收费的政策困境,要知道当年的老图书馆,停车难于新馆一万倍,却基于行政事业单位的身份,向社会开放了自己的停车位。
这样的表述,让人不得不对所谓的镜湖广场是什么身份,由谁投资?为何由企业运营?该企业的真实身份是什么?收费的目的是什么?产生一系列的疑问。该企业的招聘信息显示,绍兴市公建设施管理有限公司系国有独资企业。负责城市公共设施的管理与经营,停车服务。而所谓的镜湖广场根据政府招标信息是由绍兴城投集团下属企业国有独资企业绍兴市镜湖新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停车场和地面广场的招标方式为BT融资,融资额度约人民币16000万元,方式为邀请招标。BT融资工程回购期:三年。
以上表述非建筑相关专业的市民,可能会觉得陌生。简单模糊的表述就是,市政府想建一个高大上的图书馆、科技馆、文化中心,由于太高大了,脱离了目前财政收入水平,没有那么多钱怎么办。好办,玩个金融游戏,找到一个大公司,由政府出面邀请(所谓的邀请招标),由他先垫钱一亿六千万,建设镜湖广场和停车场。然后政府在三年内以该工程建设的相关收益或者其他市政收入,还本付息。当然,在镜湖广场停车位的相关招标文件中,并未找到关于政府还本付息的资金是否包含停车收费收入款项在内的明细条款。
不过,对比新老图书馆所处的位置,以及新图书馆、科技馆建设按照市公建设公司并无专用对外停车位的说法。这次的图书馆收费,我认为是收费为了疏导分流停车,缓解停车困难的可能性很小。相反为了收费而收费的可能性更大。
根据其他信息,镜湖广场的投资主体镜湖开发公司、以及其出资人绍兴城投,现在运营管理的市公设施管理公司,都是国有独资公司,还存在从属关系。那么,财政资金设立国有独资公司,人为划分事业单位绍兴图书馆和国有独资企业运营建设的镜湖广场。所谓的图书馆无配套对外停车位的说法,是否有用文字游戏,规避政策的嫌疑。金融游戏完了一圈,企业有赚头,政府有政绩,超前举债建设,唯独提高了市民生活的各项成本,停车费,乃至房价、物价?
当然,BT融资,收费还钱也是一种建设方式,本身并没有可以质疑的地方。民众需要关注和反思的是,在一个陈旧拥挤的老图书馆,民众可以低成本的享受阅读的乐趣。而在场馆高大,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新馆,却需要负担额外的收费,这样基于外观高大,而非民众需求的超前、举债建设有无必要?如确有新馆建设的必要,合理限度在哪里?公众是需要一座人性化、便利、免费停车的图书馆,还是需要一座高屋广厦,使用不便的新馆?何不缩小三馆办公区域的规模,何不降低室外铺装石材的使用档次,何不使用更普通而造价低廉的建筑建构,非要借钱搞形象工程。用绍兴话说,在外衣着光鲜,回家吃老腌菜,何必呢?
而市公建设相关负责人,“文化中心、科技中心并没有对外的停车场,外来车辆都停放在镜湖广场的停车位上。”的说法,更是值得商榷,与其用文字游戏,强调镜湖广场和三馆在民众常识上并不存在的区别。还不如大大方方的说,收费目的到底是为什么?岂不更好。收费可以,请告诉民众收费的目的是为了什么?另外,根据该负责人的说法,“文化中心、科技中心并没有对外的停车场”,那么是否意味着,存在市民不知道的“内部停车位”,我想图书馆方面也有公布内部停车位数量,以及使用情况的必要,一方面是市民付费停车,一方面做为事业单位,图书馆内部停车位的情况,公众却一无所知。
施工招标文件(BT项目)0816.doc (809 K) 下载次数:56

据传三中心是问企业租地的

从免费15到,然后挤牙膏一样的说免费45分钟啦~~~,TNND 能不能痛快点大声说免费一个小时,
某些领导的魄力终究抵不住5元停车费的诱惑啊,

都是垃圾风水先生的杰作,这叫人工"补局",呵呵,苦头有得吃哉!

起步五块的地方已经找不到了,不止五块呢

苦头有得吃来!

楼主,请给当事人一点遮羞布嘛。不要这样赤裸裸的呀。

顶上去! 一直顶到免费停车为止。
好好的文化惠民工程被一个小小的停车费搞得乌烟瘴气。
内部潜力 越挖越深了, 估计,如果再在这个小小的5元停车费上不让步, 好戏可能越来越多,越来越好看了!

三中心的土地应该是属于行政划拨吧,那就看红线图的划界到哪儿,其余才是所谓的“镜湖广场”的地盘吧!

为人民服务五个字,多年以来被金钱化了,要去金钱化,同样要花很多时间,毕竟,在网民的一片投诉声中,政府有所让步,再让步,估计要等一段时间。

还是到不收费的老图书馆去吧,镜湖的做法也真奇怪,一方面人气不足,想方设法拉人过去,现实的做法却是把好不容易拉来的人往外推,反正我是不会去了,路又这么远,掏了油钱还得掏停车钱,不值。

公共文化本是需要鼓励、支持的项目,为何又要设置诸多门槛!

你不懂行情吗?不给东浦公交就是鼓励多开私家车,这样不是好多收停车费了。

图书馆文化中心停车收费是应该的,不过我感觉15分钟的免费时间太短,借书还书的时间15分钟不够的吧,至少应该像人民医院那样免费时间改为半小时。15分钟的话,我认为基本上去那里的都是被收费了,免费停车只是一句空话。所以我感觉文化中心科技中心的停车进行适当的收费是应该的,但目的应该是以维持停车秩序,而不是为了收费而收费;另外政府在大力倡导发展科技文化的时候,是不是应该对文化科技中心有所支持,而不是停留在口号和空话上。说到底,如果是游乐场所,停车收费高一点也是应该的;但这是文化科技启智的场所,为了长远发展,完全应该考虑政策扶持,可以考虑在科技馆、图书馆这些开馆期间实行免费,这样才有利于全民素质的提升,当然这也是要财政允许的情况下。

字数还是一如既往的多,
BT项目=变态项目
BT融资=变态融资
都变态了,你还长篇大论地解释为什么油菜花开得红艳艳,

从楼主的文字里得到很多信息
图书馆收费不合理

通告没注意,不过我上次去图书馆是被收费了,不知道现在已经改了免费时间了。

楼主,会不会三中心都与镜湖广场一样BT融资?都是城投集团建设的,产权都是它的。
所以大家有没有发现,以前只要是图书馆的帖子,开门时间问题、借书一卡通问题,图书馆都出来放话,这次怎么没有回应?可能正与楼主所猜测的那样,图书馆自己都没有产权呢?

15分钟免费,对图书馆借还书来讲是短了些。现在改为45分钟,个人觉得还是比较合理。图书馆是公益文化场所,提供免费的图书借阅,展览,讲座,上网等服务,但不能因此要求也提供免费停车服务,这本来就是两回事。现在去城市广场玩(也是市民的文化休闲场所),不也是要收停车费?

问题是有多少人是去这地方玩的,如果是去借书看书的,借鉴老的图书馆,免费停车不是很正常的吗。

http://epaper.shaoxing.com.cn/sxrb/html/2015-04/01/content_1044041.htm请看绍兴日报的关于停车收费的报道。
请关注最后一段:“随后记者采访了市发改委办公室的有关人士,这位人士表示,镜湖广场停车场的收费,是由绍兴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委托市公建设施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的,只要他们提出申请的程序合法,理由正当,我们是应当予以批准的。”
请注意:是由绍兴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委托市公建设施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