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新增13个市级非遗项目23名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为建立健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确保我市非遗得到有效地保护和传承,日前,温岭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公布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第五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温政办发〔2016〕81 号)文件,公布了一批保护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
自今年4月开始,我市开展了项目、传承人申报和评审工作。经过推荐申报、走访、专家评审和媒体公示等环节,公布第七批温岭市非遗名录项目13项和第五批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3人,涵盖了民间舞蹈、民间美术、民间音乐、民间传统技艺、民间信仰、曲艺等10个非遗类别。
   我市一直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继承发展”的方针,积极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手段和措施。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国家级非遗项目2项、省级10项、台州市级37项、温岭市级151项;国家级传承人1人,省级传承人4人,台州市级传承人14人、温岭市级传承人97人。

温岭积极做好非遗项目的传承工作,强化管理。
对非遗传项目要逐一列入保护范围,传承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