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姐来电反映,她本人的医保在2014年12月9日办理从福州转回宁德霞浦,当时医保中心需要她补交空缺5个月的费用,她本人即在当天就补交1509元,然缴交发票也开具了,而后几次她都有到医保中心咨询是否办理完毕,可工作人员每次都回复说就这一两天,且上班时间还在照镜子,直到现在仍然未帮其办理转移手续,她本人很气愤,医保中心的办事效率非常低,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协助处理。
关于林小姐反映医保中心办事效率差问题的答复
林小姐:
2015年4月23日,你通过宁德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反映医保中心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办事效率差的问题。现就对你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2015年4月23日,我局收到宁德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转来你反映医保中心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办事效率差的投诉件。局领导十分重视,交由局监察室调查了解核实。据了解,你是在2013年7月办理医保转移手续,由福州医保中心转入我县医保中心,并于2014年12月9日补缴了2013年2月至6月期间中断的医疗保险费。县医保中心于2015年2月13日才收到你的转移凭证,目前医保中心档案管理系统于每月5日之后的受理件只能次月生成,所以你补缴保费的建账时间延迟到2015年3月。由于医保中心的经办人员是属借用人员,其在3、4月期间忙于原单位工作,手头业务没有交接清楚,因此你的医保转移手续延迟到5月办理。同时将你2015年5月医保参保的个人账户余额及时划拨到你的账户。
针对此件投诉,我局监察室责成医保中心对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在医保中心全体职工会议上进行通报,经办人员对自己工作不负责任的行为作出了反思和书面检讨。
我局针对投诉件所反映的问题,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加强对医保中心等部门服务窗口的管理监督,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到让办事群众满意。
霞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8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5-5-8 17:0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