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江珠城轨的再提问

针对之前提过的问题http://wz.foshan.gov.cn/Spokeman/fswz/thread?docid=5968381、http://wz.foshan.gov.cn/Spokeman/fswz/thread?docid=5968347,我还存在以下疑问:1.在“广佛江珠城轨沿佛山一环建设是否合理”一贴中,贵部门回复:佛山一环是广佛江珠城轨在南海区境内的唯一通道,意思即是必须要沿佛山一环建设;而在“关于广佛江珠城轨规划公示问题”中又回复:目前方案尚未稳定,(已截图为证)两者意思互相矛盾,让我对政府部门诚信持怀疑态度。2.“提高沿线居民生活水平和出行效率”这段,请问城轨只是从屋旁经过,而非设站点,怎样提高了出行效率?城轨是像出租车一样挥手即停呢还是要我们跳上车呢?这只会让我们出行更加麻烦!另外,城轨带来的辐射、噪音、震动、粉尘以及无法测量无法预估的心理压力和负面精神折磨,何来提高生活水平?!3.贵部门只一味强调“确保轨道项目建设满足各项规范要求”,请问规矩所谓的要求是否指环保等方面的规定?当然,规定都是政府部门定的,方案表面上肯定是符合“规定”,但是,只要符合“规定”就可以罔顾民意漠视社情,执意执行方案吗?4.为什么在楼盘建设前甚至是卖地前不作公示,而等到大部分楼盘已出售居民没有反悔余地之后才来搞公示把戏?
您好,
一、关于规划路线合理性问题
(一)2009年9月底启动广佛江珠项目。经多方案比选,考虑到当时大沥镇、桂城街道佛山一环沿线两侧建设条件较好,控制因素少,因此设计单位多年研究以及地方政府均推荐本线沿佛山一环经佛山市南海区。2014年底,以沿佛山一环方案报送了项目建议书,2015年7月,广东省发改委批复了广佛江珠项目建议书。2016年初项目启动可行性研究工作,目前正广泛征求意见,开展方案研究。
(二)根据批复的线网规划和项目建议书,本线在三眼桥设站预留引入广州火车站条件,另外在广佛环线东平新城站已同期实施了本线工程,现已基本建成,因此本线须考虑连接三眼桥和东平新城两个站点。根据城际铁路设计规范,线路宜沿规划或既有通道布线。经设计单位与地方政府共同研究,三眼桥至东平新城段佛山一环东线以西为主城区,建筑物密集,无路由通道;佛山一环东线以东也无连续的通道,因此本线沿佛山一环东线经过南海区的方案是合适的。
(三)鉴于目前省铁投集团正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对方案的设站要素、线型优化等进行深入分析比对,项目尚处于工可研究阶段,因此,我局在此前的舆情回复中表示 “目前方案尚未稳定”,即具体设计方案尚未稳定。
二、关于提高沿线居民生活水平和出行效率的问题。
广佛江珠城轨线行经佛山市南海区境内主要沿佛山一环道路向南行进,至海五路南侧设南海站。城际建成后,将加强一环片区与珠三角核心城市广州以及珠三角西岸城市的联系、联动广佛都市圈与珠江中两大城市圈,线位深入广州、佛山、江门、珠海四市中心区,并与沿线城市机场、国铁、城际、地铁、公交等接驳,以广州为中心,形成广珠通道内“1小时生活圈”,从而为沿线居民的工作和生活提供更加便捷的出行服务。本项目所经佛山市南海区人口密集、商业活跃、人员交流频繁,通过拟设的南海站等站位向北可分别衔接广州火车站、广州芳村地铁站,换乘广州地铁1号线、11号线、19号线,向南可衔接东平新城站,换乘广佛环线、佛山地铁1号线和3号线;沿线居民可通过城际站在10分钟内到达广州中心城区和佛山东平新城,进而通过换乘地铁通达广佛两市的各个方向。因而将大幅提升广佛都市圈客流出行便捷性、降低沿线居民交通出行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随着城际的建设也将促进沿线区域住宅开发和商业企业的进驻,提升沿线土地、楼盘价值。城际铁路建成后将为区域居民提供“清洁、绿色、低碳、高效”的城际旅客运输服务,提高沿线居民公交出行率。
三、关于轨道项目建设满足各项规范要求的问题
省铁投集团及项目设计单位、环评单位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噪声、震动等各项环境保护指标要求深化设计工作,确保轨道项目建设满足噪声影响、电磁辐射影响、地质影响、振动影响、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等行业标准和国家规定要求。
四、关于环评公示规范性问题
(一)本项目第一次公示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相关程序进行。2016年8月3日,在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prwri.com.cn:8888/zxgg/1014.htm)及中国环境影响评价网(http://www.china-eia.com/)公参平台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起止日期为2016年8月3日~2016年8月16日(十个工作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十条: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可以采取以下一种或者多种方式发布信息公告。2016年8月5日起陆续收到公众反馈意见,为了更广泛听取民意,2016年8月9日在南方都市报进行报刊补充公示并延长公示时间,公示起止日期为(2016年8月8日~19日,10个工作日);2016年8月9~11日在沿线敏感点主要所属管辖的街道、社区进行现场张贴布告。因此,本次环评公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当项目进入第二次公示阶段,环评单位会在地方网站发布信息公告,并公开环评报告书的简本,采取调查公众意见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收集公众意见后才会有统计分析公参调查结果,汇总在环评报告书中报送审批部门。目前本项目为第一次公示阶段,第二次公示时间需根据项目研究推进情况进一步研究确定。
2016-09-13 16:4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