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电视台社会全方位报道过随州广通通讯将苹果官方官换机当全新机器出售的新闻,某消费者在广通通讯连续购买了四部机器,结果经过官方检测为官换机,当消费者拿着机器到广通通讯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不予以退货。
随着近几年随着消费类电子产品走入寻常百姓家,然而市民对消费类电子产品的认知仍然是知之甚少,所以某些商家认准了这个理总是拿这个来忽悠老百姓,因此老百姓的维权难问题越来越凸显难以解决。
为何如今的维权问题难以解决,虽然有消费者权益保障部门已经建立,但是一旦消费者发现自己被卖家忽悠以后,拿着有问题的产品到售后保障的地方去要求退货,都会被各种理由阻拦或者是让消费者进行修理或者是加钱置换其他型号的机器,《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总能成为商家钻空子的理由,客户拿着出了问题的产品找到销售方,商家面对消费者的退货情况基本会出现两种极端的解决问题的情况,一种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积极跟据消费者的需求来解决问题,商铺是站在消费者的立场方面考虑问题,然而市场上第一种商家实在太稀缺了,另一种就是爱答不理任你消费者如何闹腾,要吗加钱要退货是不可能的消费者爱怎样就怎样。
如何更好的解决消费者的维权难问题,这些商家钻着法律的空子却无有效手段来进行惩治,商家这样的行为让消费者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这些不良商家亵渎了法律的权威,挑战着法律的底线,想尽各种办法来误导消费者的正当维权,这样的商家是不能走的长远,更损害了企业的名誉。
如何行之有效的来解决消费者维权难问题,我认为首先、政府相关部门干预是必不可少的,有政府强有力的支持才能从制度上约束商家的行为,其次、完善法律的空白赋予消费者权益保障部门更多的实际执法权力,不能让权力笼罩在利益笼子里面,最后、对所有的商家进行信用评级,这个信用评级直接影响到个人的信用问题,将信用与消费者挂钩。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防止消费者的权益遭到侵犯,消费者的利益是不可侵犯的。
消费者的利益是不可侵犯的
节取:...某消费者在广通通讯连续购买了四部机器,结果经过官方检测为官换机...
一、“连续买四部机器”按常理分析:
1、『一次』购买四部,或自己用一部备三部,或送亲戚朋友员工。
2、连续购买四部,a是对这部机器比较满意,就像吃饭,这个餐馆不错,下次再去;b是这部机器不行,但是不信邪,再买下一部看看是不是好的,这人也有;c是明知道这部机器不行,想多买几部当证据,证明这机器不行。
二、“结果经过官方检测为官换机”
1、结合这句话,某消费者“连续买四部机器”的动机,就是上述的2c。
2、“官换机”的意思是你买了一部『正版』的机器,但在约定的保质款限定期内,坏了,官方换给你的一部全新的机器。这部换给你的机器称为“官换机”。
3、至于你手里用过的坏了的机器,官方回收了/修理好了,通过某种渠道/修理好了,然后经非官方渠道再次出售(一般便宜些...)的称为“返修机”,好听的就是“官翻机”。
4、按照文章表达的意思,应该是“结果经过官方检测为官翻机”。
说白了,就是贪便宜买了四个水货(想:索赔也乘以四呀!!)。
索赔这玩意儿,是讲法律的,要有依据。消费权益保障法,都是有框框的。莫要动不动讲商家钻空子。你说钻空子,要是真的钻空子,那是打法律的脸,法律需要完善,这商家也是牛逼,你告不倒的。要不是钻空子,那就是信口打哇哇,日白,水文,五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