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查暂住证的明义,算非法禁固么?

一言论家说过:“中国的外来人口管理:及暂住证,已成为中国城乡之前一条永不可跨越一条鸿沟,如果按照中国的外来暂住人员管理制度的话,美国总统布什到华盛顿,那首先得办四年的暂住证才行啊!”
不过不用担心,这些是专门针对穷人的。虽然条例上明明写明外来旅游,出差,连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生活及那些大使馆的工作人员都得办。我在怀疑,这到底真的能够执行呢?
不知大家有没有留意到:你看那些光顾和半夜敲门的都基本是在贫民区或者一般的社区,高档社区看谁还敢一家一户的敲门?对不对?
前些时候还有的城市曾率先取消过暂住证,可好日子没多久,不知是谁在那里兴风作浪,地主见不得穷人过好日子,所以暂住证时代又来了!
各位做好准备迎战吧!
今早,所谓的查证人员,就以查证的名义说:不办证,不能出。
试问一个所谓的联防队员能有这样一个权力吗-----非法禁固的权力。这样的权力是谁赋于的???到底是那个部门赋于的??至于我电话报警说我被以“没暂住证不能出去”的名义非法禁固都没警察理????这又是人民公仆的行为么???是否老百姓的利益就可以不理么??还是老百姓的利益不及“你们”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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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8 08: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