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恋?嘉兴一60岁男子要找同居5年的“老婆”,还有一个卖房,给20万才明白过来


“她背叛了我,要和别的男人结婚了。你们有什么办法能帮我吗?”前几天,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来了一位年过花甲的老人。他说,他的“老婆”上个月出走后就再也没有回来,最近他打听到她去了外省,而且马上要结婚了。情急之下,他找到婚姻登记处来寻求帮助。
钱花出去了 人也不回来了
老人姓陈,工作人员跟他沟通后了解到,陈老伯口中的“老婆”其实并不是真正的老婆,他们只是同居了5年多时间。他们刚认识的时候,陈老伯已经60岁,“老婆”是从外地来打工的,当时还不到40岁,在嘉兴人生地不熟,陈老伯对她很是照顾,两人很快就走到了一起。“以前她还说我长得英俊。前几天我打电话叫她回来的时候,她完全变了态度。”陈老伯说,她还反问他“你有什么好,又老又没钱”。
说到钱,陈老伯更痛心。“我们在一起5年多,她吃的喝的都是花我的钱。”陈老伯粗略算了一笔账,这5年来他在对方身上花了6万多块钱,差不多是他全部的积蓄。这一个月来,他反复跟“老婆”联系,但对方就是摆明态度不会再回来。陈老伯向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咨询道:“人既然回不来了,我在她身上花的钱能要回来吗?”工作人员很遗憾地告诉陈老伯,在这个问题上,婚姻登记处是起不了作用的。
陈老伯已经不是第一个被骗财骗感情的老人家了。近年来,类似的案例时常发生,令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印象最深的是刘老伯。刘老伯年轻的时候家里条件差,没娶到老婆,一直单身。前年,村里拆迁,他分到了两套房子。就在那年,他遇到了秀丽(化名)。秀丽是河北人,30多岁,来嘉兴打工好几年了。他们好上以后,秀丽为了证明自己的真心,很快就和刘老伯去领了结婚证。拿到结婚证后的刘老伯对秀丽更加言听计从。秀丽说自己有妇科病,在病治好之前不宜同房,并且领证后没多久就回了老家去“治病”。之后,秀丽多次向刘老伯索要治病的钱。刘老伯前前后后一共给了她近20万元,为了凑钱给她,还卖掉了一套房子。然而秀丽迟迟不归,刘老伯起了疑心,左思右想拿不定主意的他也找到了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告诉他,不要再汇钱给秀丽了,她应该不会回来了。
“我们已经见过很多这样的例子了,有时候遇到这样的结婚当事人,我们会善意地提示:两人相处是不是够久?彼此了解是不是够深了?但是老人家往往被感情冲昏了头脑,旁人眼中很明显的事情,他们就是看不清。”工作人员说。
律师:没有证据经济损失难追回
像陈老伯和刘老伯这种情况,是否可以通过法律的渠道,在一定程度上追回自己的损失呢?记者就这一问题咨询了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爱华。
王爱华表示,这两个案例的情况有所不同,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法律是讲究证据的,没有相应的证据,其他的都是无用功。”陈老伯在和对方同居期间,为其花费的钱多以现金支付,这种无凭无据的方式,很难通过法律来弥补他的损失。而且,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他们同居的时间长达5年多,虽然没有登记,但是可以认为是还处于恋爱期间,6万多块钱对于5年来说,不是一个很大的数字。就平常的购物、旅游等消费方式而言,很容易达到这个数字。所以,陈老伯很难从法律渠道得到相应的补偿。而刘老伯那种情况,因为双方是夫妻的关系,较为特殊。虽然刘老伯给秀丽的钱大多数是通过汇款的形式,具体的汇款数目、时间、地点以及汇款双方信息等记录可以充当证据,但是这些在夫妻关系面前,就不能算作证据了。所以刘老伯也很难通过法律来追回自己的损失。
最后,王律师补充道:“如果双方还不是夫妻关系,共处的时间不是很长并且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具有一定的有效证据,当事人则可以去其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通过法律渠道弥补自己一定的经济损失。但是,只能是得到一部分的赔偿。”
专家:子女应该主动关心老人的感情生活
嘉兴市慈恩婚姻家庭咨询公司总经理、国家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朱洁告诉记者,最近,她们也遇到了几起类似这样的案例:63岁的老头搭上了31岁的女人,还沾沾自喜地说“如能死在这个女人的肚皮上,是自己的荣幸”;59岁的男人搭上了48岁的女人,7年间为这个女人花掉了15万元……
“也许有人认为这些人是疯老头,其实不然。我们先不从道德、公序良俗上给予这些人评价,而是从人性的角度来诠释一下。”朱洁分析说,“从生理上来讲,即便是一个80岁的男人不能再像他年轻时那样经历强烈的多次性高潮,但他还完全能够经历偶尔的快感,还完全能享受较多的肌肤之亲。性在男人的一生中从不会停止,即便到了老年。从心理上来讲,一些上个世纪60年代以前出生的人,早前社会大环境不容许‘胡思乱想’、‘胡作非为’;但有点钱时,子女要谈婚论嫁了,只得自我克制和收敛些;而如今,觉得自己总不能‘黄泉路上等艳遇’。从现实生活来讲:老年男子的自我生活能力相对较弱;子女成家立业后也无法常常陪伴在身边;孤独和寂寞让他们难以忍受。什么道德、公序良俗都难以抑制他们的冲动,最终落得精气、身体、钱财、人心、子女皆空。”
朱洁认为,嘉兴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此类案例的出现应该唤起我们对老年人感情问题的关注。“首先,子女不仅在经济上要赡养、生活上要照料,更要在精神上慰藉老人。如单身的父或母有情感需求,不要回避、不要阻拦,主动进行沟通和了解并与对方及子女达成共识,妥善安排其财产和生活。其次,在社区服务中,除了丰富老人的精神生活、满足老人的求知欲望、扩大老人的社交范围、实现老人的自我价值外,如发现老人的反常现象,要及时了解、介入和制止,更好地维护和保障老年人的权益。”对于那些对感情有渴望的单身老年朋友来说,朱洁也建议他们:“虽然人老了,可也有追求恋爱、婚姻的自由,但不能‘月朦胧、鸟朦胧’,醒来落得一场空的结局。”(南湖晚报)

没有脑子的
蛮多的,比打工来钱快多了。

有没有老太太寂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