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中层领导干部政策死板,上升通道不公平,干部活力和动力不足!

目前,市直机关中层领导干部政策死板,很多任职正科实职都已经超过10年,甚至15年,但由本单位没有副处领导职务(起码6年内都没有),试问如何激发活力?如何激发干部活力?虽然为党的事业奉献不应该有怨言,但事实上不同单位,以及市和各区的公务员晋升政策存在很大的不公平,市级的干部政策也很死板,作为市委组织部门应有所作为!
比如:我市各区各部门的中层(正股长),一般工作5年左右就可以有政策享受副局级待遇,不受编制职位限制(不同于副主任科员),充满活力。但是我们市一级的部门单位对于中层,就没有这个政策。所以,请市委组织部门立足党管干部的政策,多向各区学习,让市自的正科级领导干部有盼头。而不只是局限于副处职务多的纪委和输送干部渠道多的组织部门的正科级领导干部有盼头,营造公平、活力的干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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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反应的问题已收悉。
你在留言中反映的“我市各区各部门的中层(正股长),一般工作5年左右就可以有政策享受副局级待遇...”为土政策,现已废止。目前,我市各区公务员工作一定年限后享受相应待遇,是根据中共中央中办发〔2015〕4号《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执行,“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依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在本单位或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经考核合格的晋升职级”。该意见明确规范了实施范围为“县(市、区、旗)和乡(镇、街道)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并明确要求“不得自行扩大实施范围,不得自行变更晋升职级的条件,不得自行出台提高职级待遇的措施”。
目前,我市干部政策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编制职数的实际情况,对市管干部进行选拔、任用。
2016-04-22 22: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