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汀县百坪村林权证问题以及砍伐问题

我们村是长汀县最为偏远的 最为落后 贫穷 交通条件恶劣。全村百分之90人口都搬离这里。留下的村干部管理
我们为什么没有林权证。我们的森林自己不能砍伐。只能便宜非常廉价的买给村干部。他们手上有砍伐证,我们自古以来祖祖辈辈依靠森林活下来。我们没有放弃自己的森林资源。现在背井离乡只是暂时的。我们的山不能砍伐。这样几年下来就太密集。你们说后果如何。
余同志:
非常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于您的诉求我局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一、关于“我们为什么没有林权证”的诉求
经查,长汀县羊牯乡百坪村已办理新林权证50宗,登记发证面积11449亩(其中联户发证32宗,登记发证面积9867亩;生态公益林登记到村集体或村小组8宗,登记发证面积2140亩;个人发证10宗,登记发证面积558亩)。我局在2008-2010年度已全部完成了该村的林权证办理,现该村所有的林权证已由羊牯林业站领取了,并存放在羊牯林业站;为此,请诉求人凭身份证到羊牯林业站查询核对无误后并领取新林权证,所以说不存在诉求人所说“没有林权证”的事实 。
二、关于“我们的山不能砍伐”的诉求
根据《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汀县2014年商品林木采伐实施方案的通知》(汀政办﹝2014﹞46号)及《关于下达2014年商品林木采伐指标的通知》(汀林﹝2014﹞67号)文件精神,我局于4月3日将今年的商品林木采伐指标分解下达到各乡镇和有关场、公司,羊牯乡政府按《方案》要求,根据下达的指标结合辖区内的资源状况及审核条件对林权单位采伐申请进行了初审,并在5月底前将初审后经公示的采伐小班上报我局会审,经查羊牯乡初审上报的小班中未含百坪村申请2014采伐的小班。
我局于5月30日对各乡镇上报的初审小班进行了会审,根据《方案》要求对通过会审的采伐小班,采用按年龄排序来确定伐区顺序号,并根据伐区顺序号安排评估设计,做到采伐指标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因此,不存在信访人所说森林自己不能砍,只能廉价卖给村干部,他们手上有砍伐证的情况。对于林木采伐指标只要符合采伐条件的小班都能申请上报采伐排序,采伐指标是根据小班排序分配到符合采伐条件的山场地块,而不是分配到个人的。
三、处理意见
1、建议诉求人凭身份证到羊牯林业站查询核对无误后并领取新林权证;
2、建议诉求人在每年年初时凭新林权证到当地林业站申请林木采伐指标。
特此反馈!
长汀县林业局
2014年11月3日
(长汀县林业局于 2014-11-4 14:4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