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五果榴村农田灌溉收费最高达30元一亩,农民苦不堪言

泸溪县人民政府、县纠风办、县减负办、县水利局、县物价局、浦市镇政府:
浦市岩门溪水库管理所规定农田灌溉费每亩15元,多年来五果榴村农田灌溉费最高收到每亩30元。比如五果榴村土桥溪小组长米显许每年向农民收取农田灌溉费时,都会遭到农民质疑,农民问他:“浦市岩门溪水库管理所规定农田灌溉费每亩15元,你为什么要收取我们每亩20到30元”?小组长米显许耐心地解释道:“种植水稻的灌溉费每亩20元,种植经济作物比如“钉生子”(学名茡荠,浦市人土话叫钉生子)一亩要收30元,因为种“钉生子”多要水,这些都是浦市岩门溪水库管理所规定的,要是水费收不上来,交不上去,浦市岩门溪水库管理所就要向农田停止供水,受损失的还是你们大家”!
五果榴村有2000多亩水田,种植经济作物“钉生子”现在也有300亩(往年最多有800亩,因为农田灌溉费每亩30元收得太高,有的农民干脆不种经济作物“钉生子”了,既是种也减少了种植面积)。2000多亩农田灌溉费收齐的话,近3.8万元,对农民来说可不是一个小数字;特别令五果榴村农民不满的是五果榴村委会在浦市岩门溪水库管理所规定农田灌溉费每亩15元的基础上,水稻每亩又多收了5元,种植经济作物“钉生子”每亩又多收了15元。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三农”建设,想方设法减轻农民负担,出台多项惠农政策,但在五果榴村农民与惠农政策无缘,非但如此,五果榴村委会还增加了农民额外的经济负担,农民苦不堪言。对土桥溪小组农民每亩多收5-15元的农田灌溉费,土桥溪小组全体农户可作证。
五果榴村农民想问一下相关部门:
1、在浦市镇和五果榴村同等条件的村子农田灌溉费每亩到底是多少?对他们浦市岩门溪水库管理所又是怎样收取农民农田灌溉费的?
2、五果榴村委会多收农民每亩5-15元农田灌溉费合理吗?历年多收的钱又到哪里去了?
3、浦市岩门溪水库管理所规定农田灌溉费每亩15元,是何部门规定的?
网友20151013145843:湖南省泸溪县减负办关于实施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十项工作制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2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2〕6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狠抓减负惠农政策落实,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特制定我县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十项工作制度。
  一、涉农文件与惠农补贴资金备案制
  强农惠农资金业务主管部门必须在收到上级涉农项目和惠农补贴文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报县纠风办和县减负办备案;在强农惠农补贴资金正式拨付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含有强农惠农项目(含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名称、来源、金额、项目实施单位或补贴资金种类、标准和发放时间等资金下拨文件报县纠风办和县减负办备案。各强农惠农资金业务主管部门必须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文件资料的归集和报送,对没有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资料备案的,经查实后,一律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二、涉农收费文件审核会签制
  凡有关部门出台涉及农民负担的政策性文件及涉农收费部门面向农民实施的所有收费文件,必须持上级人民政府政策性文件或上级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的正式批文,由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会签后,方可出台。凡未经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会签出台的涉农收费文件,一律无效,其收费行为视为乱收费。
  三、涉农收费和强农惠农资金公示制
  1、凡按照中央、省级审批权限和程序制定的涉及农民的国家行政机关收费、公益事业性收费以及省级以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涉及农民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均应以固定公示栏形式,在收费地点进行张榜公示,接受农民群众监督。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价或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
  2、强农惠农资金业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乡镇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强农惠农资金正式拨付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向群众公开资金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等情况,项目实施结束后要及时向群众公布资金使用情况,避免暗箱操作。
  四、报刊订阅限额制
  对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实行限额制。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村级组织摊派发行报刊、图书和音像制品等出版物,逐步加大主要党报党刊向村级组织赠阅力度。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标准由县纠风办、减负办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确定,超过限额的,按照谁订阅、谁出钱的原则处理。
  五、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制
  《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是省减负部门印制的记载农户负担的“明白卡”,也是减负惠农政策的宣传卡,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填写、发放。填发时,一是要严格把握政策标准,严禁随意降低补贴标准,严禁超标准筹资筹劳,要根据监督卡内容如实填写,保证监督卡内容齐全;二是实行一户一卡制,发放到户率要达到100%;三是农民凭卡承担劳务和费用,享受国家政策性补贴。凡卡外负担农民有权举报和拒交。
  六、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一卡通制
  “一卡通”就是将财政预算安排的各项惠农补贴资金,通过农村信用社直接打入农户个人存折帐户进行兑付,实行“一户一折一号”。凡《湖南省惠农补贴项目表》中所列粮食直补资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水稻良种补贴资金等补贴资金全部纳入“一卡通”发放。各惠农补贴发放单位,要及时采集农户补贴信息,按时足额发放各种补贴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挤占各项惠农补贴资金,不得推迟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时间。
  七、农民负担检查通报制
  县人民政府将减负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内容。组织县减负、纠风、督查等部门对各乡镇和涉农部门各项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将在全县范围内由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或县督查室进行通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县纠风办、县减负办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到位。
  八、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制
  根据州、县年度检查考核情况,对于农民负担问题较多,减负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或农民群众反映强烈违规收费严重的乡镇或县直部门,报由州纠风办、州减负办在下年度实行重点监管。对由于工作不到位,导致减负惠农政策不落实或乱收费乱罚款严重的乡镇部门、县直部门二级机构由县纠风办、县减负办在下年度实行重点监控。对重点监控单位,由州、县纠风办和减负办负责指导和督促进行整改,年终由州、县减负办、纠风办根据其整改情况,结合平时明查暗访情况,形成考核结果(合格或不合格),报州、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审定,经确定为“合格”的单位,取消重点监控;“不合格”的单位,第二年继续列为重点监控对象。
  九、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管理使用专项审计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政策,有效规范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资金管理和使用,按照“村帐乡代管”的方式进行管理,在乡财政所设立村级经费专帐专户,确保专款专用。进一步完善“村帐乡代管”制度,村民议事和民主理财制度,确保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在职村干部补贴、离任村主任生活困难补助和村级办公经费支出。坚决取消村级招待费。村级组织财务开支实行定期报账制,严禁一次性拨付;按照财务公开的要求,定期公示村级经费使用情况,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严禁部门和单位平调、挤占、挪用村级补助资金或抵顶税费、债务等。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要接受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的专项审计监督,对审计出的问题及时纠正,涉及重大违纪违规问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十、农民负担“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制
  凡因减负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严重,连续三年被州重管的或因违反减负惠农政策,引发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事件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事)件的乡镇或部门,一律实行“一票否决”。
  1.对减负政策落实中因问题较多被通报批评的,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对单位领导不重视、问题严重、且不按要求整改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启动问责。
  2.对连续两年被州列为重点监控的乡镇和县直单位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分管领导实行责任追究。对于连续两年被县列为重点监控的乡直部门或县二级机构由县纠风办、减负办责令乡镇党委、政府或县直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实行免职。连续三年被列为重点监控的,对其单位减负工作一律实行“一票否决”。
 3.对减负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单位,一律取消该单位当年度所有评先评奖资格,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档次,并实行责任追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2013.9.23 2015-10-13 14:58:43

网友20151014212455:浦市镇廉租房何时分配? 浦市镇廉租房何时分配?2015-10-14 21:24:55

泸溪县水利局:关于《泸溪县五果榴村农田灌溉收费最高达30元一亩,农民苦不堪言》的网友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作出如下答复: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五章第五十五条规定,“使用水工程供应的水,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供水单位缴纳水费。” 水资源作为一种商品,按规定应当有偿使用,缴纳水费。
二、2003年11月12日岩门溪灌区第九届灌代会通过了《岩门溪水库管理章程》,2007年4月15日,由县人大、县农办、县水利局、浦市镇人民政府、岩门水库管理所和灌区各村三大主干组成的岩门溪灌区第十届灌代会对章程进行了修订。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岩门溪灌区供水价格。(一)稻田灌溉:自流灌溉按每亩15元收取水费;提水灌溉按每亩7.5元收取水费。(二)经济作物:按耕种面积每亩30元收取。(三)渔场养殖:按鱼塘或鱼池水面面积每亩40-50元收取水费。(四)工业用水:由各用水单位与岩门溪水管所商定供水施行价格,在完善供水条件后,逐步达到国家规定的水价标准。(五)镇区居民生活补充供水:由岩门溪水管所与浦市自来水厂协商确定,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备案。历年来,岩门溪水库均按照章程规范收费,并没有多征多收的现象。
三、岩门溪水库灌区设计灌溉面积为2.9万多亩(包括旱地作物和经果林等),灌区线长面广,运行年代久,渠系老化严重,每年所收水费全部用于渠系维护。
泸溪县水利局
2015年10月16日
2015-10-16 17: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