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土家园投诉状买家丁桥林,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金港南路,电话18061047786,于2017年3月6日在淘宝网站购得冷面农家自制手工挂面面条620g 江山特产美食儿童面条8份包邮江浙,单价8.8元,数量1份,总价款16.8元I(含运费8元),订单号:?3232759082419278,到货后发现,该挂面无QS生产许可证,无厂家,生产地址,属于三无商品,生产的环境和设施是否符合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制作挂面的水是不是干净无污染?生产挂面的原材料是否符合安全卫生标准?面条为黑色是否有非法添加?所有这些,消费者无从知道,依据,该产品销售必须持有生产许可证,依据相关规定,该商家销售了不合符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现向贵局举报投诉。该商家淘宝店铺名称:凤土家园,掌?柜:凤和圆,营业执照名称:江山市凤土农产品经营部,法人代表:陆华娟,经营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大陈乡大陈村167号,电话:?13857024714诉求:1.做退货退款处理,退货运费由卖家承担,按照食安法第148条之规定,赔偿1000元2.将 以书面形式回复给投诉人此致
你于2017年3月12日,通过网络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映的信访事项已转交本单位承办,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诉求反映你于2017年3月6日,在淘宝网上的凤土家园网店,购买了冷面农家自制手工挂面面条620g 江山特产美食儿童面条8份包邮江浙,单价8.8元,数量1份,总价款16.8元(含运费8元),到货后发现该挂面无QS生产许可证,无厂家,生产地址,属于三无商品,要求做退货退款处理,退货运费由卖家承担,按照食安法第148条之规定,赔偿1000元。二、调查核实情况接你举报投诉后,本单位立即开展调查,你反映的“凤土家园网店”为江山市凤土农产品经营部经营,属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陆华娟,经营地址:江山市大陈乡大陈村167号,经营范围:农产品批发、零售;食品零售,其在淘宝网上注册有一家网店名为“凤土家园”的网店,网址为:https://shop62187105.taobao.com/。该网店主要是陆华娟的丈夫毛峰负责管理。现场未发现你信访件中举报的相关违法行为。现该网店冷面农家自制手工挂面面条已下架。关于你投诉的从“凤土家园”网店内购买的“冷面农家自制手工挂面620g江山特产儿童面条8分包邮江浙”,据毛峰交待,是购自江山市建仙面作坊。本单位执法人员又对江山市建仙面作坊进行检查。经查,江山市建仙面作坊,个体工商户,其执有一编号为浙衢江小作坊食许字[2015]第09020号的《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负责人:汪建仙,生产地址:江山市双塔街道新塘坞村,生产品种:挂面,有效期:2016年1月8日至2019年1月7日。并有操作人员汪建仙和徐春云的健康证,有效期均为2016年6月29日至2017年6月28日。现场未发现你信访件中举报的相关违法行为。三、办理依据及答复意见。1、经调查,本单位未发现江山市凤土农产品经营部存在违法的事实依据,本单位决定不予立案。2、江山市凤土农产品经营部认为其原来在网上销售的挂面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而且网页上也标明包装方式是散装,不同意你提出的赔偿要求,也不接受本单位的调解,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本单位决定终止调解。如你对该答复意见有疑义,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本《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一式三份,承办单位留存一份、信访人一份、信访工作机构一份。特此答复。联系人: 余石扬联系电话:05704022405
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