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莲景苑月初开发商和电梯公司经济纠纷,电梯公司拿我们权益去逼我们去维权,电梯不给用,停了一台,现在事情没解决,又现在电梯停止电梯维保。我们交了物业费,房款全部都交了,开发商没钱,政府不管不顾,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我们一直忍着等待政府解决,但是每次新罗区建设局都是敷衍了事。现在电梯也没人维保,物业费交了维保都没用,等真的出了安全事故,你们才有人管理吗,是不是真的要逼大家去上访,成上访户,去找陈鹏局长,请帮忙解决电梯,燃气,消防验收,综合验收等问题,不要真的把大家逼成上访户。成第二个风动厂。
阳光莲景苑业主,您好。您反映:“阳光莲景苑小区电梯被停及停止维保”问题,现答复如下:经调查,小区电梯被停及停止维保问题,是由于开发商贯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电梯公司的工程尾款及维保费。电梯被停后,开发商及时和电梯公司进行沟通、协调,并支付了一定费用给电梯公司。电梯被停及维保问题已于国庆节前已得到了解决。(新罗区住建局于 2017-10-12 16:1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