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调查】寿宁农村毁林造墓
20150506 第一帮帮团
宁德市寿宁县犀溪镇南山下自然村的村民向第一调查反映,说是在他们南山下自然村有人毁林建墓,在没有任何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就把山林给破坏了,连同边上的农田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接到爆料后,我们的记者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
记者来到了村民所说的这片山头,一眼就看到了一条大路,从痕迹上看明显是新挖出来,路边推出来的土石还冲到旁边的山茶地里去了。这条路村民反映,也是建墓人员专门挖出来的。顺着这条路,大约十分钟的路,记者和村民来到了墓地现场。可以看到,整座山的一面已经被挖,建成了一排排的墓穴,四周散放着一些红砖。
记者粗略估计了下,这片已经形成规模的墓地面积大概是一亩多。在墓地一侧,还有一片烧过的林地痕迹,村民透露这是还未动工的墓地,原本上面都是密密麻麻的树。从挖路毁林再到建坟墓,究竟有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呢?就在记者准备前往林业部门的时候,墓地来了一名工人,工人承认原本这片是林地。
这名工人承认为了建墓地确实破坏了这片山头的林地和农田,但是最近已经让他们暂时停工了。采访时,记者没有找到老板,据说他去了外地。随后,记者找到了犀溪镇林业站的叶站长,从他那了解到,缪姓村民毁林造墓的行为没有经过审批。
叶站长明确表示,缪姓村民不仅涉及毁林造墓的违法行为,其私自挖出一条山路也是存在占用林地。随后,记者来到了犀溪镇镇政府,一位分管民政事务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这片墓地没有获得批准。
调查中,工作人员出示了几份材料,可以看出犀溪镇人民政府及寿宁县国土资源局确实已经下达了通知,责令缪姓村民立即停止其违法行为,缪姓男子也已经在上面签字确认。犀溪镇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表示接下来会对这件事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对于此事,我们也希望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尽早恢复南山下自然村那边山头的林木和农田。如果在您身边也出现类似的问题可以拨打热线电话:059138280880向我们反映,帮帮团记者调查。
缪姓村民:
您们好,关于我镇甲坑村南山下自然村缪步桂擅自建墓的问题,犀溪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核实,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一、主要诉求
反映寿宁县犀溪镇甲坑大队南山下村“缪步桂违法开发公墓,毁坏田林无证违法开发公墓”,要求有关部门重视,公正处理停止工程,恢复基本农田和森林。
二、调查核实情况
缪步桂于2015年2月从缪存贵和缪步盛两人处以每平方米50元的价位购进500平方米林地,此外,缪存贵和缪步盛两人另赠650平方米的林地,共计1150平方米(该地块坐落于犀溪镇甲坑村南山下石头岗岭边)。缪步桂在3月份开始动工建设机耕路,随后在土地没有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条件下,私自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截止目前已开发出1亩左右的面积。
三、
经群众反映后,犀溪镇党委、政府立即组织国土、林业等有关部门,于3月 24日到该地进行实地核实,对缪步桂等人进行有关政策宣传,并向其发出《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寿国土资责停 字〔2015〕第0324号)并向上级国土、林业部门汇报。为有效处理该事件,犀溪镇党委、政府于2015年4月8日再次组织民政、国土等有关部门人员到该地进行巡查,发现缪步桂没有按《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的文件内容进行停工,而是继续进行公墓建设,于是立即对缪步桂进行约谈,并再次发出停建通知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责令停止施工。目前缪步桂已停止违法开发建设,并会恢复被破坏的林地,欢迎广大群众继续监督。
犀溪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8日(犀溪镇人民政府于 2015-5-19 16:0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