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彻查庆元看守所

庆元看守所无视监管安全规定强迫在押人员包装铅笔,包装的铅笔无比尖锐,如在押人员发生打架争吵等事件,这尖锐的铅笔就是凶器,如发生自杀等事件这就是自杀的工具,庆元看守所还规定在押人员有生产任务,其生产任务繁重,从早上7点开始生产,最晚至凌晨还不能完成任务,在押人员睡眠时间严重不足,是什么导致庆元看守所冒如此大的风险欺压在押人员,背后必定有着权钱交易,另外庆元看守所从下至上贪腐不看,管教民警练彪,像在押人员家属索贿,练彪亲口说只要像在押人员家属说下其在押人员情绪不是很稳定,那样其家属烟酒等礼物就送来了,我不收人家还不放心,另外练彪每天都将手机带入监区内,在巡查时就与人聊天,此行为是严重违反监管规定的,请检查部门对庆元看守所以及练彪立案查处,将练彪以及相关人员清除出警察队伍,不要让庆元看守所像现在一样黑暗不看。
匿名:你于2017年2月17日向浙江省司法厅反映的“庆元县看守所练彪违法”的信访事项,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一、信访人主要诉求。 反映县看守所民警练彪违规无故给看守所在押人员上械具、向在押人员索要财物、违规组织在押人员劳动、将手机带入监区等问题。 二、调查核实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即组织纪检督察人员进行调查,通过翻阅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与相关人员谈话了解,举报件所反映的问题已经调查完成,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练彪的基本情况 练彪,男,中共党员,1987年4月27日出生,户籍地址:庆元县松源街道新建路96号,现住:庆元县濛洲街道横城北路4弄2号,2014年3月至9月考事业岗在百山祖镇政府上班,2014年9月份考入庆元县公安局,2015年1月份被分配到庆元县看守所上班,现任庆元县公安局看守所管教民警。(二)反映问题及调查情况 1、关于反映练彪违规无故给看守所在押人员上械具问题 经调查,庆元县看守所一直以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及公安部监所管理局《看守所执法细则》严格规范给留所在押人员上械具审批程序,除“(1)有明显迹象表明可能行凶、暴动、脱逃、自残、自杀的,或者需要防止其继续实施上述行为的;(2)严重闹监,不使用械具不足以制止的;(3)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的,或者二审维持原死刑判决等待复核、执行的;(4)在看守所医务室治疗或者住院治疗的;(5)提讯、提解、出庭受审或者出所就医等途中。”六种法定情形,不得任何人私自给留所在押人员上械具。此次走访调查对象均表示,未发现庆元县看守所工作人员有违规、无故给留所在押人员上械具的行为。 2、关于反映练彪向在押人员索要财物问题 经调查,管教民警在对管教对象谈话过程中可能会向在押人员表述其家属的一种担心心理,希望在押人员能安心改造,但不会向在押人员及家属索要财物,调查过程中,未发现练彪存在向在押人员索要财物或接受在押人员家属吃请等违纪现象。 3、关于练彪存在将手机带入监区等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经调查,练彪会因工作需要经所领导批准偶尔将手机带入监区,但去年下半以来,看守所对手机的使用进行了更加明确的规定,要求值班人员在每天所早例会后将手机统一存放在监区外的值班室,再进入监区,未发现练彪私自将手机带入监区的行为。 4、关于反映练彪违规组织在押人员劳动的问题 经调查,组织看守所在押人员劳动是对在押人员的一种管教措施,是看守所单位行为,非民警个人行为,目的是教育、培养在押人员其自食其力的思想,锻炼在押人员的体能、技能。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及公安部监所管理局《看守所执法细则》规定劳动项目的确立要经过严格的安全评估的审批程序,需报县局分管领导审批同时报备市公安局监管支队。 三、处理情况。 综上所述,该信访件所反映问题失实,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如对上述答复存在异议,可向我单位反馈。庆元县公安局2017月5月25
庆元县公安局 2017/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