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原ND17080800006二次诉求

黄先生再次进线反映,对原ND17080800006二次诉求。自从上次整治之后,现在停车泊位又被人用石头堆积起来,现象依然跟之前一样。恳请有关部门能否给出有效措施,彻底解决。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并处理。
针对诉求人黄先生反映的问题,我队领导高度重视,再次立即组织专人进行调查,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一、现场调查。9月4日上午,我队安排执勤人员在建新路路段停车泊位进行排查,确实又有诉求人反映的问题。
二、宣传告知。执勤人员再次对周边商户进行宣传,再次告知停车位属公共资源,个人不能私自占用及改为他用,要求商户在9月7日前自行整改。
三、清理整顿。9月8日上午我队联合环卫部门,使用垃圾清理车对建新路以创建文明城市标准开展清理整顿,重点是非法占用停车泊位的物品如石头、标志牌、废旧物品等近10处,恢复泊位正常使用6个,有效的维护了建新路正常的交通秩序(现场清理整顿照片附后)。
下一步,我队将针对建新路上两轮车、电动车、石头、树木等占用公共资源的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岗亭岗执勤人员加强对建新路巡逻,对违法停车占用公共资源等现象继续与有关部门联合治理,促进建新路交通秩序进一步提升。
最后,衷心感谢黄先生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德市公安交警支队于 2017-9-11 09:37回复)
现场清理整顿照片见附件(宁德市公安交警支队于 2017-9-11 09:39回复)
附件:09-38-52-tp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