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有专业学分要求咨询如下
去年晋升为区二甲医院,那按照区二甲医院标准今年的专业学分要求是这样吗:
根据《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管理实施办法》要求
护师及以上护理人员要求是 5(一类)+20(二类)
中级及以上卫技人员要求是 8(一类)+17(二类)
那医师、药师、护士的专业学分是怎样要求呢,是不是 不用分一类二类,只要总学分达到25就可以了呢
您好:根据《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区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护师及以上护理人员要求是5分(一类)+20分(二类),其他中级及以上卫技人员要求是8分(一类)+17分(二类),医师、护士、药剂师等初级职称人员的达标要求为 总学分必须大于等于20分,否则不达标或者总学时大于等于72学时,则达标(必要条件),不区分一类二类。
2012-05-07 15:3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