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一张宁德移动公司的手机卡(主要用于银行账户转账、密码接收使用。未欠费),在事先无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被强制停机,此手机卡开卡时因用于银行转账用,特地是用身份证登记的,移动公司在预先没有单独告知或电话联系的情况下,强制停机,造成所有银行业务无法办理,银行账户的信息也无法接收,目前正在查询银行账户情况,未知是否有银行钱款被盗。宁德移动公司如此霸王行为明显与国家政策相违背,要求移动公司给予恢复手机卡,并赔礼道歉,如有造成损失应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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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宁德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十二款之规定,你反映诉求属于“维护自身权益的诉求件未提供实名和联系方式无法核实的”,故我中心不予受理。建议你补充详细被停机手机卡号码或提供您自身目前的联系电话后,再行提交诉求内容。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关于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宁德市效能办于 2016-6-7 08:2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