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可以辞退从事医疗工作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吗?

本人是一名医护人员,在一家医院从事医疗临床工作,前不久体检查出携带乙肝病毒,请问医院可以辞退本人吗?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因此作为医护人员现阶段能否从事临床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认定,如果不能从事该工作,在医疗期满以后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您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有异议,可以向当地人社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span>
2017-08-11 19:5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