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来电人于9月11日在路桥区路桥街道蔡於村柏锐美容美发购置15张消费券,价格:780元,有效期限为半年,消费形式:15次烫发(包含离子烫直发和卷发,可赠与朋友使用),来电人于9月12日在该店进行一次离子烫直发消费,后将数张消费券赠与朋友用来消费,其朋友在该店欲进行离子烫直发,该店人员拒绝为其朋友进行直发离子烫,表示可进行卷发烫发消费,如不按照店规,可进行退款(但首次离子烫按照原价580元付费),现双方协商不下,寻求帮助。
你于2017年10月1日向台州市信访局电话反映,要求解决消费券不按约定给予使用事项,本单位于10月1日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向你反馈如下:你反映的情况属实,你表示已与被诉方协商,被诉方同意将卡收回,按原价退款,到时如果没退款,再拨打82912315协助解决。如有后续问题,请联系陈莉,电话:82912315。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10.10
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