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国宪法规定保障了劳动者按劳取酬的权利,血汗钱是谁也不能克扣的。但是,在讨要自己应得工资的时候,要合法合理,不能采取过激手段,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就要自己“买单”了。
4人突然辞职
被扣一个月工资
从2014年年初起,张灵等4人在王江泾镇的一家厂里上班。她们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工作很快就上手了。但是因为一些生活琐事,4人跟工友相处得不是很愉快,发生了摩擦和矛盾。几次之后,她们觉得再待下去也没多大意思,所以上个月,她们就向老板吴欣提出辞职,准备换个工作环境。
吴老板提出,辞职可以,但是要扣除一个月的工资,因为她们4人突然离职会影响厂里的生产,一时间招不到熟练工替代她们。
想着自己有一技之长“傍身”,出去也不愁找不到工作,张灵等4人提出辞职的当天就走了。没过几天,她们果然找到了新工作。
讨要工资未果
动手拉了生产电闸
等熟悉了新厂的工作之后,张灵等4人越想越觉得不是滋味:自己辛辛苦苦挣的钱,凭什么被吴欣说扣就扣了?不行,得拿回自己应得的那一个月工资!
于是,张灵等4人重新来到吴欣的厂里,向她讨要工资。吴欣一开始以为她们是找不到工作要重新回来,没想到是来讨工资的。想到因为她们的突然辞职,自己焦头烂额了好几天,吴欣没好气地说:“你们还好意思来讨工资?你们一个月的工资还抵不上我的损失呢!想都别想!”
“为什么不要想?这是我们辛苦挣的工资,是我们应得的!”张灵她们也不甘示弱。
看到张灵等4人“不思悔改”,吴欣脾气也上来了,双方的争吵逐渐升级。“不给我们工资,我让你厂都开不下去!”在争吵过程中,张灵一气之下拉掉了厂里的电闸,使得机器都停了下来。双方由争吵逐渐发展成推搡厮打,最终有人报警。
该得的工资照得
拉闸的损失也照赔
驻派出所调解工作室的王大毛老娘舅接手此事之后,首先安抚了双方的情绪,让大家冷静下来好好说说是怎么回事。
“我们4个姐妹在她厂里干活,后来因为跟工友有点矛盾,就想着辞职换个环境,结果她居然扣我们每个人一个月工资,你说还有没有天理?这可都是我们辛辛苦苦挣出来的钱啊!”张灵激动地倾诉。
“你们说辞职就辞职,一时间我上哪儿去招4个熟练工来替代你们?这严重影响了我厂里的产量!”吴欣也是一肚子苦水,“你们倒好,学了一身本事,拍拍屁股就走,那你们在我这里学的过程中造成的损失,要怎么算啊?收你们一个月工资已经算是客气的了!”
了解到案件的前因后果后,老娘舅首先批评了吴欣的观点,指出根据我国《宪法》、《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职工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以及辞职的权利,任何人不能因为职工的辞职而克扣职工工资。
同时,老娘舅也向张灵等4人严肃指出,讨要工资是自身的权利,可以而且应当行使这项权利,如果老板克扣工资,完全可以走劳动仲裁程序。但采取拉电闸等过激手段而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职工需要提前30日向单位提出书面辞职,这条规定就是为了避免职工突然离职给企业造成损失,这样既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生产,最终又保障了职工的利益。
听了老娘舅的解释,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老板吴欣给张灵等4人结算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同时扣除因张灵拉电闸等行为造成的损失。(南湖晚报)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作孽,你走法律程序不好吗
法律程序,效率多低。人家欠我一万我,我走法律程序,至少半年以上才能生效。如果人家等着钱用,早饿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