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律师一下?


问律师一下?
借款欠条协议
2007年1月1日,乙方向甲方借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多次催讨,乙方至今尚未还款.甲方再次要求乙方在
2010年2月10前还清.如再不还清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并按法律欠款条规定的最高倍数计算.
还款时双方必须各签上归还数额和已收数额.同时双方各按手印为准.
出借人:甲方签名 借款人:乙方签名 2010年1月10号
以上甲方是我,请问我现在打官司能拿回本金和2007年以来的利息吗?或如何阻止财产转移?
万分感谢,急,邮箱:zjf.8228@163.com.
我的QQ215027374,加我时注名律师字样,
迟到的回复..............以后有法律的问题可以向我咨询,我提供免费咨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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