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县盐业公司宿舍违建太欺人,盼主管部门强执行

我们是白沙井路001号(县盐业公司宿舍楼)的普通居民,今年7月份左右,一墙之隔的邻居开始在原址上新建房屋。本来这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但是随着房屋建设,从二楼起,房屋南边外墙突然外延1到3米,紧贴到我们这栋楼的后窗外。原本其中一条方便居民出行的小巷,二楼以上的空间却被划成了私人住宅,十米长的小巷都成了其“屋檐下”。并且,严重影响了我们楼居民的居住环境。卧室打开窗户看到的是一面墙,沉闷闭塞。采光严重受到影响,白天犹如黑夜。且在施工过程中,蛮横无理。为了自己施工方便,私自将我们楼居民窗外的雨罩毁坏。为了邻里和谐,我们与对方协商沟通沟通,却不断遭到他们的谩骂。
万般无奈之下,我们查阅了相关法律政策、咨询了内行朋友,最后得知,在《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有如下明确条款:
4.1.4 相邻基地的关系应符合下列规定:
2 本基地内建筑物和构筑物均不得影响本基地或其他用地内建筑物的日照标准和采光标准;
4.2.1 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不得突出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建造,不得突出的建筑突出物为:
……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门廊、连廊、阳台、室外楼梯……
得到了政策方面的支持,我们紧接着向县城管、县规划管理局反映了情况,经过他们的现场勘察和国土部门的查验,该建筑属于超红线违建。城管、规划局等部门领导看过现场照片后,也很明确的表示确属违规建筑。之后,由县规划管理局下文,城管执法队现场责令停止施工,接下来就应该是拆除违法建筑了。就在我们为管理部门的效率拍手称赞时,旁边房屋竟又开工了……
我们向具体执行拆除违建任务的零阳镇拆迁办(具体名称可能不准)询问,被负责的黄主任(音)告之,“他们只是上空过红线一点,罚点款就行了……”
罚点款就行了——是否可以理解为交点钱就行了?交点钱就可以将街坊领居的诉求置之不理了?交点钱就可以置法律规章为无物了?交点钱就可以将违建的外套一换变成合法了?
于是,我们又百度自学了法律知识,我们看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4条是这样规定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可以看到,罚款并不能像那位“黄主任(音)”所说的——“算了”。能拆除的必须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而罚款只是惩罚措施而已。不能说我今天抢了银行,交点罚款,钱就属于我的了;不能说把黄岩岛占了,给联合国点罚款就成菲律宾的了。
现在,我们质疑,他们到底有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没有,为什么可以一直施工到现在;如果有,为什么在建筑设计图超红线、相邻建筑间距过小的情况下,能够顺利拿证?其中有没有瞒报谎报?有没有给手握权力的相关人物“交罚款”?
今天,我们集体提出如下诉求:
1.拆除违规、侵占部分的建筑,还小巷一片天空,还居民窗外一片明朗;
2.严格审查住宅修建的相关手续,若有违规审批、默许的行为,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3.对在施工中对本楼或个人财物造成损失的,及时给与赔偿。
现在,违建的楼房越建越高,我们维权的难度也将越来越大,但我们始终相信,自有一片明朗天空,一定能够激扬浊清,主持公道。

时刻新闻2016091836:回复网友 照图片看两家确实离得蛮近2016-09-18 11:00:26
时刻网友1474168872924:回复:慈利县县盐业公司宿舍违建太欺人,盼主管部门强执行 你看以前沿河大道没修的时候都是一个操行:不占点公家的便宜那硬是心里不舒服,那硬是夜不能寐也,那不占点白不占,你看别个都占了我又不蠢我也要占。典型的自私自利。2016-09-18 11:21:32
时刻网友1474173770711:回复:慈利县县盐业公司宿舍违建太欺人,盼主管部门强执行 你也可以占啊,这样他们不得不管哒2016-09-18 12:43:10
世间自有公道1:了解情况的人一眼就看得出发贴人的“用心良苦” 发贴人,人家修屋,你想做人家的生意啵,故意搞这些鬼明堂?????
人家修私房,你住单位集资房,八杆子打不着的事,你心里有么不平衡滴哦,想赚人家点钱,没找到好机会,就这样子瞎折腾,有意思吗?????2016-09-18 16:59:50
发贴人9:好好做自己的事,手莫伸长大 好好做自己的事,手莫伸长大哟。。。。
看样子你还想把几个执法部门一起管哈子哦2016-09-18 17:02:40
时刻网友1474253087957:回复:慈利县县盐业公司宿舍违建太欺人,盼主管部门强执行 第6楼坚决支持拆除违法建筑!2016-09-19 10:45:13
。慈利城管。:回楼主 第7楼  你所反映的情况,慈利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获悉。在你发帖之前慈利县整治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规划局)已经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县规划局对该建筑做出了违法建设行为认定;我局也对该户主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通知书”和“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依据行政处罚有关程序,如果当事人在限定的时效期满,依然没有改正违法行为,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城管部门将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慈利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9月19日
2016-09-19 11:45:26
时刻网友1474258801581:回复:慈利县县盐业公司宿舍违建太欺人,盼主管部门强执行 第8楼太近了,影响采光,城市规划不到位2016-09-19 12:20:27
网友20160919124755:回复:慈利县县盐业公司宿舍违建太欺人,盼主管部门强执行 第9楼回复6楼:慈利县县盐业公司宿舍违建挡阳篷,确实应该强拆!!!!!2016-09-19 12:47:55
时刻网友1474263467615:回复:慈利县县盐业公司宿舍违建太欺人,盼主管部门强执行 第10楼四楼的,修私房了不起啊?就可以践踏别人的正当权益啊?人家又没说要赔钱,就是影响了别人家的采光,影响了别人家的生活质量。坚决要求拆除!!!支持发帖人!!!2016-09-19 13:38:13
湘西阿土:感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及时回复和处理! 第11楼  感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及时回复和处理!
对于某些网友的抨击和不解,我在此申明,我们不为钱财,也不是想“为难”有关部门,更谈不上打击报复。只是因为对方的建房第一违了规、第二影响到了我们,所以我们不得不站出来维权。
@“世间自有公道1”,人家修私房,我住单位集资房,本来确是八杆子打不着,但对方就是一杆子打过来了。你所谓的赚钱理论,是不是平时罚款被罚多了,形成了见到“交警”就想赚你钱的思想。还好你的名字让我在看朝你时,在黑暗中透出了一丝光辉。
2016-09-19 15:15:09
网友20160920181409:第12楼“湘西阿土”:
您反映的“慈利县县盐业公司宿舍违建太欺人,盼主管部门强执行” 网贴已收悉,零阳镇控违拆违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了会议并开展了相关工作,现回复如下:
1、零阳镇控违拆违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零阳镇控违办)是县政府为加强控违拆违工作而明确成立的临时协调机构,主要职能是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制止违法违规建设,本身不具备强制执法职能。
2、网贴发布之前,镇控违办已接到过居民关于卓xx违建的举报,立即作出反应,安排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县规划局、县城管大队工作人员依法做出了相应的认定和裁决,并已下达了相关文书。
3、零阳镇控违办多次派工作人员到现场监督,并向户主和居民宣传解释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七条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罚款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违建行为采取的改正措施之一,除此之外,还包括自行拆除和行政强拆等措施。我们对此处违章建筑的态度是坚决的,一是对违建行为要坚决制止;二是对违建部分要坚决拆除;三是零阳镇控违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正在进一步取证,完善法律手续后,依法强制拆除。
4、非常感谢网友“湘西阿土”对控违工作的支持和参与,并积极举报违建行为,说明网友的控违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对此表示极大的欢迎。今后,零阳镇控违办会加大对违章建筑的处理力度,也请广大网民给予监督和提出宝贵意见。
谢谢各位网友理解与支持!
零阳镇控违拆违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
2016-09-20 18:14:09
网上言:事实真相 第13楼我叫卓成满,男,现年70岁,是原国庆大队世居户。80年代时期因公路局建设,将我原居住在人民医院(老大门处)对面的住房进行搬迁,迁至原老织布厂对面安居(也就是现在住的地方)。那时还未有现在的公路,只有一条约2米宽的简易人行道。我家就被安置在了路边上,当时我家是三正三退一层的瓦房,还有一个小院子,院子围墙外是个仅能一个人行走的田埂(盐业公司在田埂上),老屋有21.5米长。
90年代因城市建设,我家门前这条简易人行道被扩规成公路,我家被认定为拆迁户,要拆除我一半多的屋场用于修路。我支援并服从国家建设需要,接受了当时微薄的拆迁费,拿去的土地没给我补偿一分钱。由于两口子经济困难,再也无力搬迁他处,就在拆除了一半多、留下不足8米进深的单面房上(见搬迁图),被迫再次建房。因政策,要求办规划等手续后才能修房,所以93年办了规划,我房屋被规划测得长21.5米,修房时就为屋边上比后面邻居多出台阶地1米,邻居到规划办吵闹,当时的经办人和邻居为同乡,于是规划管理部门上门做我工作,要我和后面的邻居拉齐,把差的一米补在房屋后面的田埂上(也就是现在和盐业公司之间的那条小巷),由于当时迫于建房,我逼迫无奈,只好答应他们的要求,所以就变成了20.6米之后才让建房。我屋场抵盐业公司的地方并不是当时就有这么宽的路,是我用水泥板将水沟盖好后,才形成的一条小通道(排水沟地方也是我的),此前并未成路。2004年县国土统一给原国庆大队世居户办证就变成了现在的长19.6米,宽8.8米(另一边7.9米)。
2015年因房屋已成危房,急需翻修,规划说只能按红线图办,所以就办成了现在的手续,以上事实,我申明如下:
一、 抵盐业公司那方的地面(实际是地下老水沟,供我自己用的)是我的,可以挖开挡板看;
二、 以前修房,都是自己留污水沟,不像现在都是从自己屋底下排水的。
三、 我屋场抵公安局这一方是挑在我屋基脚上的,也可以挖开地面看;
四、 盐业公司不在其红线范围内挑出来的也是违规,要公平处理,公平执法,他占我就可以占,他拆我就拆;
五、 盐业公司对通道不明来源就乱告乱说,你们主管部门应该严肃处理;
2016-09-25 10:24:40
网友20160926091352:申诉书 第14楼请看实况2016-09-26 09:13:52
网上言:申诉书 第15楼我叫卓成满,男,现年70岁,妻郝环球,女,现年65岁,是原国庆大队世居户。80年代时期因公路局建设,将我原居住在人民医院(老大门处)对面的住房进行搬迁,迁至原老织布厂对面安居(也就是现在住的地方)。那时还未有现在的公路,只有一条约2米宽的简易人行道。我家就被安置在了路边上,当时我家是三正三退一层的瓦房,还有一个小院子,院子围墙外是个仅能一个人行走的田埂(盐业公司在田埂上),老屋有21.5米长。
90年代因城市建设,我家门前这条简易人行道被扩规成公路,我家被认定为拆迁户,要拆除我一半多的屋场用于修路。我支援并服从国家建设需要,接受了当时微薄的拆迁费,拿去的土地没给我补偿一分钱。由于两口子经济困难,再也无力搬迁他处,就在拆除了一半多、留下不足8米进深的单面房上(见搬迁图),被迫再次建房。因政策,要求办规划等手续后才能修房,所以93年办了规划,我房屋被规划测得长21.5米,修房时就为屋边上比后面邻居多出台阶地1米,邻居到规划办吵闹,当时的经办人和邻居为同乡,于是规划管理部门上门做我工作,要我和后面的邻居拉齐,把差的一米补在房屋后面的田埂上(也就是现在和盐业公司之间的那条小巷),由于当时迫于建房,我逼迫无奈,只好答应他们的要求,所以就变成了20.6米之后才让建房。我屋场抵盐业公司的地方并不是当时就有这么宽的路,是我用水泥板将水沟盖好后,才形成的一条小通道(排水沟地方也是我的),此前并未成路。2004年县国土统一给原国庆大队世居户办证就变成了现在的长19.6米,宽8.8米(另一边7.9米)。
2015年因房屋已成危房,急需翻修,规划说只能按红线图办,所以就办成了现在的手续,以上事实,我申诉如下:
一、 抵盐业公司那方的地面(实际是地下污水沟,供我自己用的)是我的,可以挖开挡板看;
二、 我屋场抵公安局这一方是挑在我屋基脚上的,也可以挖开地面看;
三、 盐业公司不在其红线范围内挑出来的也是违规,应该拆除,我们应该得到公平处理;
四、 盐业公司对通道不明来源就乱告乱说,造成恶劣影响,希望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五、 在扶贫攻坚打硬仗的今天,我们作为拆迁户,没有向政府部门提出任何生存要求,自己想尽办法积极脱贫,希望政府部门给予我们关怀、支持。而不要助长恶人先告状的气焰!
卓成满 郝环球
2016年9月20日
2016-09-26 09:25:27
时刻网友1474932989506:回复:慈利县县盐业公司宿舍违建太欺人,盼主管部门强执行 第16楼老人的″他拆我拆"这句理直气壮,不讲多话的话。2016-09-27 07: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