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团伙贩卖毒品案。团伙的12名成员,分别来自福建、贵州、广西、辽宁、浙江、四川等地,不少成员都有犯罪前科。
据公诉机关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刘某、陈某等人在去年2月至6月期间,多次将冰毒、麻古等毒品从福建运送至柯桥进行贩卖,贩卖的毒品数量近15公斤,而且团伙成员还非法持有仿五四式手枪、猎枪各1把、弹药18发等。去年6月,这个贩毒团伙被柯桥警方一举摧毁。
公诉机关认为刘某、陈某等12名被告分别构成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将择日依法对这起案件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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