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中旬,海宁许巷派出所接到了供电部门报警,称辖区某临时菜场存在偷盗电能的行为。
很快,在电力部门的帮助下,民警在菜场外的一台变压器上发现了端倪。在这台变压器外,有人私自接了一根电线,一直通到了菜场里面,顺着电线民警找到了私自安装的闸刀和触电保护器,下面还有一个电表,显示已用电10000余度。
民警找到菜场的老板,陈某很快承认了自己私接线路盗取国家电能的行为。
原来,该临时菜场为陈某搭建的违法建筑,有近1000平方米。今年3月份,陈某将菜场以30万一年的租金租给了两个租客,当时谈好菜场里面的摊位费归承包的两个租客收取,但整个菜场的电费还是要陈老板交的。
然而没多久,政府相关部门就告知陈某临时菜场是违章建筑,年底前需要拆除。
7月底,菜场的租户们交了电费,陈某也要去供电部门缴纳电费。这时,陈某脑子闪过一个念头“不久前供电部门在菜场外装路灯,不如我自己接根线进来,这样菜场里面的电费都公家出了,我就少付了,一个月可以省下好多钱!”
陈某自己懂点电工知识,马上买来电表、闸刀等,利用一个晚上的时间,安装了总线电表、闸刀和触电保护器,然后陈老板又给菜场里面的租户安装了分线电表。随后,陈某美滋滋地回家睡觉了。
此后,陈某每月便按照电表的度数以每度电一元的价格向租户收取电费,而他自己却不用去电力部门缴费了,通常每月可“节省电费”3000元左右。十月中旬,电力部门发现该处的公共用电量大增,存在偷盗嫌疑后随即报警求助。
经查实,陈某三个月时间共盗取电能余10000度,涉案金额1万余元。在海宁市看守所内,陈某后悔不已,“我以为用点电他们不会发现的,就算发现了我说不定已经拆掉了,再说就算没拆前被发现也只要补交钱就可以了,没想到要坐牢,早知如此,我一定不会去贪小便宜。”然而,世上没有后悔药可吃,陈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刑事拘留。(海宁日报)
天朝的都敢
电老虎的东西都敢偷,真是不想在外面呆了。
都是郭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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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不景气, 能省一点是一点,公家的能用一点就用一点,兄弟,用也得悠着点用!!!
3000块好像是小数目吗, 都是 中产阶级, 有钱 任性
问题是五毛党的东西你都敢偷,不是价值的问题,是性质的问题
这人也真是傻,这种投机倒把的事只能干一时,要马上收手的。不然人家只要一查这路线的用电量和损耗,以及电费情况,两者配不平就知道有人在偷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