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新农合或者新农保可以报销妻子分娩费用吗?

本人在上杭老家交了新农合,老婆没交,我想问下,老婆分娩的费用可以我去新农合报销吗?如果可以是怎么样一个流程。小孩已经出生了,发票,出院小结什么的都有。另请问下,上杭首胎是否有补助,要怎么领。
胡先生: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杭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2008〕28号)第十八条规定:参加合作医疗的孕产妇凭《生育服务证》住院分娩医疗费按住院规定补偿。
政策的前提是“参加合作医疗的孕产妇”, 您妻子未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故不能享受我县合作医疗住院分娩费用补偿政策。
根据我县城乡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试行)规定,如您妻子户籍在上杭,可以享受我县城乡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待遇,标准为一次性补助400元。需提供以下材料:出院小结、费用汇总清单、发票、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农商银行账户等。
如有疑问,请咨询我中心医疗管理科,电话:3138065
上杭县医保中心
2013年9月10日
(上杭县医保中心于 2014-9-12 15:2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