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征询都市豪庭居民意见不得变更原规划教育用地性质

市规划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十八条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在2005年8月8日批准的都市豪庭小区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总平图中,东北角教育用地规划为24个班的小学,建筑面积6070平方米。其中,小学3000平方米;幼儿园2400平方米。并且,开发商售楼时反复对我们购房者宣讲,是小区的配套教育设施。所以,小区居民是利害关系人,市规划局进行修改必要性论证时,必须征求小区居民的意见。现在,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并未达到规划要求。现在的幼儿园是开发商长期违法侵权占用小区会所,其中,违法侵权占用小区业主共有产权的物业管理用房300平方米。以对外租赁的方式,把本该属于社区服务、物业管理、娱乐健身的会所,租赁给民办幼儿园,长期非法获利。由于会所地处小区中心,幼儿园的噪音、接送孩子的社会车辆,长期干扰着小区居民的平静生活。因此,请市规划局重新考虑修改方案,从为小区居民谋福祉的角度,依法合规,秉公操作。都市豪庭小区居民2017年9月20日
市规划局[2017-09-27 17:07:32]
由于用地面积狭小,北侧紧邻加油站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无法满足标准化学校建设要求。2013年5月经市教育局批准,新建、扩建任城实验小学、洸河路小学、谢营小学和丰泰九年一贯制学校,将该片区的生源分配至上述4所学校,原址用地改为商住用地进行出让,所得资金用于相关学校建设。感谢您对城乡规划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