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房地产估价分户报告

王九顺、王金龙、王金树、王银树:屯溪区人民政府于2016年11月23日作出《市医院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你户位于长亭巷26号房屋在征收范围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房地产估价(分户)报告》(华民征估(屯)字〔2016〕自第1201—33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现要求你们在公告期内及时到市医院周边地块棚改征收办公室(昱中街道东里巷9号,联系电话:0559-2526667)领取该《报告》,逾期视为放弃有关权利。
屯溪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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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黄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