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省政府印发《关于调整车辆车船税具体适用税额的通知》,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将大幅下调车辆车船税税额,降低至法定税额最低水平,其中货车车船税降幅高达83.3%。
此次调整中,除中型客车(核定每辆载客10-19人)与摩托车保持原税额标准以外,广东车辆车船税将全面下调。
其中,与企业有关的货车、挂车、作业车和机械车减税幅度超过80%;
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适用税额从180调整至60元,
1.0-1.6升(含)乘用车的适用税额从360调整至300元,
1.6-2.0升(含)乘用车的适用税额从420元调整至360元。
税额调整到位后,预计每年可减税18亿元。
据了解
除下调税额标准外,车辆车船税优惠政策、征收渠道、纳税期限等均保持不变。
来源:梅州新闻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