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热”
不仅孩子负担重
家长也叫苦不迭
近日国务院公布了一份重要文件
奈曼的校外培训机构注意
这些事情再也别做了
8月22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发展素质教育,按照依法规范、分类管理、综合施策、协同治理的原则,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
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的费用
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
今后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用
中小学在职教师
《意见》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不得留作业
《意见》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
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
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
超过3个月的费用
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
“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
对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要坚决查处并追究有关校长和教师的责任;对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要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有关教师的教师资格。
坚决禁止中小学校
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招生
严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纪律,坚决禁止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招生,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坚决防止课后服务
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中小学校要充分挖掘学校师资和校舍条件的潜力,并积极利用校外资源,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努力开辟多种适宜的途径,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不断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可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免费辅导。坚决防止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孩子的教育永远是家长心头上的大问题,
尤其是孩子课外的辅导,
让人很是烦恼!
家有小孩的你一定深有感受,
对此你们是怎么想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