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日报报道:近日,在绍兴本地一家论坛上,一个标题为“非常着急,颐和雅苑新买的房子被告知无法办证,竟因为……”的帖子受到大家的广泛关注,至今已有近2万的阅读量。
发帖的是颐和雅苑的6幢301室的业主,因办不出房产证,孩子下半年不能上幼儿园,一家人非常着急。
记者采访后获悉,在颐和雅苑,像这名业主一样办不了房产证的住户共有300多户。他们都摊上了一个共同的问题:违建!
阳台扩建,业主办不出房产证
颐和雅苑小区位于越城区云东路和阳明北路交叉口附近,7月12日,记者来到该小区采访,不少住户向记者反映了房产证难办的事。
7号楼一姓王的业主告诉记者,他也没有拿到房产证。王先生说,“之所以没能拿到房产证,主要就是因为浇筑了阳台挑空的一侧,把原来的小阳台变成了左右相连的大阳台,成了违法建筑”。
原来,颐和雅苑小区的阳台采用的是错层浇筑,上下两个楼层的阳台是错开的,下面一层在左侧,上面一层在右侧,这样一来,每层阳台都有一侧是挑空的。一些业主表示,当初房产商就是将这阳台挑空的部分作为一个卖点来做宣传的,称只要把另一侧的阳台搭起来,“一般90多平方米的房子可以多出十来个平方”。于是,这些业主们装修时,就把另一侧阳台搭了起来。谁知,之后想去办房产证,被执法部门告知违建,办不了证。
记者放眼望去,整个7号楼,绝大部分业主都把原来的单阳台改成了双阳台。但有业主称,这些住户中,有的比较幸运,他们事先办好了房产证,之后再扩建阳台,陈女士正是如此,买好房子后,便及时办出了房产证。前不久,陈女士开始装修房子,并把阳台挑空的一侧浇筑上了水泥板,铺上了瓷砖,做成了一个阳台。“别的业主都这么做,先办证再进行浇筑”,陈女士说,“这本来就包含在房屋总面积里面的,只不过是施工队伍偷工减料,只能由我们自己浇筑。”而且,陈女士还表示,如果挑空一侧不浇筑好,存在安全隐患,让她很不放心。
拆除违建,可以取得房产证
那么,真的是因为阳台扩建,才导致办不出房产证吗?
7月12日下午,记者致电迪荡街道行政执法中队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解。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颐和雅苑确实有很多业主对阳台进行浇筑扩建,因而被纳入执法黑名单,截至6月底约已有300户了,他们擅自扩建阳台是违建行为,因而未能取得房产证。这位工作人员还表示,在当初的规划中,阳台另一侧挑空的部分并没有包含在房屋面积内,但据业主反映,开发商把阳台赠送面积作为卖点进行宣传,才使得现在这些扩建阳台的住户变得被动。但话再说回来,只要业主把私自浇筑的另一侧的阳台拆除,还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而对于那些先办证再私建阳台的,同样属于违建,一经发现或是被举报,仍然行不通,还是需要拆除。
据了解,去年3月,绍兴市委、市政府制订出台了《绍兴市“无违建”创建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目标到2018年绍兴率先建设成为“基本无违建市”。为进一步加强违建长效管理,推动“无违建”创建工作,还在全省率先对国有商住用地上涉及违法建筑的房屋采取“四不予”措施,即不予涉违房屋提供房产登记、抵押贷款、登记发证和公共服务。执法部门一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国有土地上涉及在建或建成违法建筑情况的,将通过当地“三改一拆”办函告相关职能部门,不予办理房产登记办证、融资、抵押等手续。这个“四不予”政策是在柯桥区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推广的,至上月,绍兴共出具“无违建”确认函8000多份,发出“四不予”抄告单400多份,其中就包含向建设(房管)部门发出的不予房产登记。
绍兴市“三改一拆”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涉违房屋“四不予”政策,不仅是为了防止新建违法建筑的产生,也是为了进一步加强长效管控,引导市民在法治环境下形成控违拆违的自觉意识。
违建产生的损失
应由房产商和业主共同承担
记者采访途中,不少业主称自己是受房产商误导,才扩建的阳台,房产商因承担主要责任。有一业主还表示,在绍兴一家楼市网站公开刊登的介绍颐和雅苑的一篇文章中,就提到“可挑空大阳台”“95㎡户型(多)拥有面积约17㎡”,“开间约7米的南向挑空大阳台,足足一个房间大”等字样,自己正是受此引诱,才买了房子、扩建了阳台。
事实果然如这些购房的这些业主所言吗?小区物业公司一姓周的工作人员表示,阳台浇筑的事,不只有颐和雅苑,别的小区也有这种做法,当初大家都没想那么多。
因为开发商电话一直联系不上,记者辗转联系到一位之前在颐和雅苑工作过的姓朱的销售员,该销售员表示,楼盘是2014年11月开的盘,如今已告售罄。之前确实有说到阳台可以扩建,从而使得实际使用面积增加之类的话,但同时也提醒过购房者,这样做存在一定风险,之于阳台扩建后还能否办房产证的事,自己应该没有保证过。
目前,已经有业主拆除私建的阳台,但是,想到自己花钱浇筑的阳台又要被拆掉,很多业主心有不甘,他们表示,由此产生的损失是不是该由房产商承担呢?
对此,记者咨询了震天律师事务所的胡律师。胡律师分析认为,应当由房产商和业主共同承担。对于房产商,若确实存在“阳台可拓展”“赠送阳台面积”等宣传,销售人员也确实在销售过程中和购房者说过允许业主私自浇筑阳台挑空一侧之类的话,那么肯定是逃脱不了责任的。而对于业主来说,当初的房子规划就是这样的阳台挑空设计,怎么可能允许业主自己进行这样的私建呢?因此,即使被开发商告知可以私自浇筑另一侧阳台,业主也应有高度注意的责任,需自身进行复核。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也将承担自身行为所带来的损失。
上虞经济开发区有很多很多违建物,就是不拆,朱山公路也不整修整修,可怜老百姓行路难路难行反映投诉了不知多多少年头,就不理不睬麻木不仁,奈何
现在又要建什么收费停车场,还不如不建
近日,在绍兴本地一家论坛上,一个标题为“非常着急
上虞经济开发区有很多很多违建物,上虞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也评上了什么三改一拆先锋人物,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太不应该啊
上虞经济开发区有很多很多违建物,就是不拆,朱山公路也不整修整修,可怜老百姓行路难路难行反映投诉了不知多多少年头,就不理不睬麻木不仁,奈何,僵尸棺糊涂棺,牛鬼蛇神,不为人民办实事的魑魅魍魉
上虞也遍布宽阔平整的康庄大道,美丽乡村公路建设也如火如荼地进行着,而南郊朱山公路还是几十年前破破烂烂坑坑洼洼的老样子,路边又停满各种车辆,遍布各种大石块庄稼垃圾违建物彩钢棚等杂物,特别是蒿坝小学西南一段道路破损更加严重,上塘弯路视野极差又很陡,急转弯处也没有转角镜,广大老百姓和蒿坝小学师生的出入非常不便和危险,每天看到大堡等地白发苍苍步履蹒跚的老太太,老大爷要走上7、8里地上蒿坝赶集,真是惨不忍睹太可怜了,想想街道和管理公交车的棺老爷你们还有良心吗,对得起父老乡亲人民群众吗,蒿坝小学西侧的大型垃圾堆上虞日报也曾曝光,不来清理,反而越来越多,蒿壁山南侧也有很多很多违建物,是没有牌子的什么乱七八糟的包装箱厂,违建物是越来越多,不知道是那个领导的关系户,开发区公铁立交桥停靠站西侧的森林绿地被大量毁坏,建成了一个大型的瓦片批发店,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交通安全,公交车不给老百姓向前延伸一下,只一味推说路不好不能向前延伸,村村通公交不是形同虚设了吧,老百姓的行路难和身家性命无关紧要,可蒿坝小学校车的安全非同儿戏人命关天啊,上虞有关部门无视老百姓长期强烈的投诉,麻木不仁置若罔闻推诿搪塞一拖再拖,毫无担当和责任心,毫无公道公德和良心良知,极其卑鄙无耻下流,全然忘却毛主席习主席不忘初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教导,不管民间疾苦和人民死活,不为人民修桥铺路办实事,使老百姓长期饱受行路难路难行停车难之苦,一届又一届的棺老爷在工作报告中都说的那么信誓旦旦振振有词,结果实实在在的民生实事依旧很少很少,朱山公路还是那么破烂难行,孝女路大型僵尸车还是每天乱停乱放着,彩虹桥附近及萧甬铁路沿线长年累月遍布着不计其数的露天粪坑,大型煤场煤山,危房,废弃公厕,废弃汽车及零部件,违建物,彩钢棚,垃圾,篱笆,庄稼,蔬菜瓜果棚架,残垣断壁,土堆石块,臭水池臭水沟,鸡鸭成群,蝇歌蚊舞等惨不忍睹脏乱不堪的堆积物,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极差极差,老百姓向省长,市长投诉,始终还是不了了之,为官不为是一切弊病的根源啊,经济开发区到处都是垃圾,茅坑,违建物,彩钢棚,路边庄稼篱笆,江边乱葬堆,断头路等,既不见拆违,又不清理垃圾,修路的衙门就知道拖,推,管公交的衙门也就知道推,拖,警棺老爷也不为老百姓解决大货车在城区横冲直撞,禁货线不禁货,僵尸车乱停乱放问题,到处都是群居房群居现象,火灾频发,纠纷不断,危如累卵,都不切切实实为老百姓办点比较迫切的实事,毫无民本意识,苦了老百姓啊,什么是和谐社会幸福上虞啊,老百姓哪里有什么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啊,瞎了眼的上虞算得上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吗,呼吁上级领导教育教育督促督促上虞有关部门早日整修整修残破不堪万分危险的朱山公路啊,多为人民修桥铺路打通断头路就是最好的治堵金点子啊,还用得着向上虞老百姓征集治堵金点子吗,总理也说了,对慵政懒政怠政的官员要问责要撤职查办,对不为人民办实事的僵尸棺糊涂棺要问责要撤职查办啊
违章建筑应该拆除
南郊的朱山公路老百姓不知投诉了多少年呵,至今杳无音信,曹娥街道的棺老爷啊不能麻木不仁啊,就算不为人们不为老百姓,为自己的子孙后代也积点阴德嘛
吁请跪求绍兴市晒亮点比业绩考评团的领导到上虞经济开发区中心小学幼儿园门口去看看那里大规模大范围害人的煤场,关于上虞开发区彩虹桥及萧甬铁路沿线几十年极其脏乱差,茅坑遍布,垃圾如山,违建物搭建物危房,彩钢棚,废弃公厕,渡江路阿吉汽修厂边上半池臭水半池垃圾的臭水池,煤场,蔬菜瓜果棚架,路边庄稼篱笆,铁丝网等等各种堆积物乱脏堆严重影响人民生活,市容市貌人居环境交通环境极差极差,朱山公路破损不堪万分危险等等民生实事老百姓在各种渠道反映投诉了不知多少年,至今不了了之,为此本人还被上虞论坛永远禁言,可怜多少罪过宁
就我们上虞开发区不拆违的,违建物是特别多,极其脏乱差
违建拆了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