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多久开庭
当事人起诉离婚后找不到对方的,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审限内及时开庭,并在开庭前三日发给当事人传票;如果找不到对方的,会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送达期限是三十天,期限满之后,视为传票已送达。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多久开庭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第一百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