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败诉需要给公司律师付费吗
不需要, 律师费是由委托方承担。律师费由委托方支付,与案件的胜诉与败诉无关。在争议双方对律师费的承担主体有书面约定的情况下,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可以裁判:按照约定履行。在没有书面约定的情况下,即便胜诉,律师费亦由委托方承担。
二、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办
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四十九条规定,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工伤、经济补偿或者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属于一裁终局,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认为一裁终局裁决具有应当撤销法定情形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劳动者对一裁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用人单位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裁终局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用人单位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对一裁终局之外的其它争议裁决,当事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用人单位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仲裁受理后多久裁决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裁决。在受理之后,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在十日内提交答辩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