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伤残需要多久可以做鉴定
伤残一般需要三到六个月做鉴定。伤残鉴定机关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二、伤残等级鉴定的标准
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是当事人的伤残情况、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劳动能力等因素。伤残等级分为十个等级,一级伤残是指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意识消失;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十级残疾的划分依据是组织器官部分缺损或者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并造成一定影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轻度受限;工作与学习能力受到一定影响;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三、造成伤残如何赔偿
造成伤残需要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事故所在省上一年度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