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今年3月份,关于个税起征点调整的消息就已经铺天盖地了。之所以这么受关注,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3500元这个标准自从2011年确定后,已经7年纹丝未动。
7年时间,房价不用说,物价也早已不能同日耳语。对于很多工薪阶层的人来说,起征点的提高,这是实实在在的好消息。不过,消息公布可能也让一些人稍有一点小遗憾。因为此次个税起征点调整,既不是舆论普遍期待的7000元,也不是网红企业家董明珠强烈呼吁的1万元。起征点到底定多少合理?在普通工薪阶层看来,肯定是越高越好,但是,专家和事实可能都要告诉你,个税起征点过高也不一定对工薪阶层有利。
2017年12月,美国也启动了三十年来最大的税制改革,大幅削减企业、个人的所得税。在很多人看来,这是大好事,税率降低,收入增加,企业、百姓皆大欢喜,除了对美国的联邦财政赤字有不小的影响。好像百利而无一害。但是,共和党财政鹰派的人坚决反对,原因很既简单,他们认为减税最终获益的是企业和富人。
这个结论不是凭空想象,美国税务联合委员会研究发现,减税后,年收入超过100万美元家庭税收将增长约7%,而年收入低于5万美元家庭税后收入增长不到1%。也即是说,美国的富裕家庭,是从税改方案中受益最多的。这个案例说明,一项政策的制定,仅仅抱着惠及普通人的目标是不够的,要达到真正的公平、效率,缩小收入差距,必须在政策制定时需要科学计算和平衡。
回到个税调整,5000元起征点确实会让大部分工薪阶层受益 ,但是个税起征点定的太高,很可能受益的反而是高收入群体,会导致差距进一步拉大。要缩小工薪阶层和富裕阶层的收入差距,其实不差那五千还是七千的起征点,政策设计只有提高对富裕人群的财产性收入的征税能力,这才是最重要的。
有人认为,调节富人的收入还不简单?给有钱人定个高税率不就一切ok了?答案还真不是这么简单,对于高收入群体,设置太高的税率并不管用,太高不仅不利于吸引高端人才,一些企业家也可能选择低税率的国家,最终失去税源。对富人群体,只能“又恨又爱”。另外,高收入群体有更多的避税方法,我们常听一些企业的老板“只拿一元年薪”。虽然没有工资,但钱在企业,各种抵扣,最后不仅不影响收入,而且成功避税。
那么,如何从富人身上剪刀羊毛?这就需要中国在征税模式、税制结构上,进行更好的制度设计。首先说征税模式,在国际上通常有两种做法,第一类叫分类征收,第二类叫综合征收。我们目前主要是分类征收,即不同的收入来源,采用不同的税率征收。比如,以前高收入阶层每个月拿二三十万的月薪,按工资、薪金所得要交纳45%的个税;但是如果他按劳务所得交税,则只需交纳20%个税。
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更好的办法是采用综合征收模式,即综合考虑纳税人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家庭负担,所在地域等因素调整个人税率。我们这次个税调整政策中,其中就有一项根本性变革: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这些办法虽然没有提高个税起征点,但不仅成功剪到了富人的羊毛,还让工薪阶层增收。因为综合征收模式考虑到了不同家庭的负担,将一些项目在税收中抵扣。在美国,这种补贴和抵扣,甚至会超过他的纳税款。其次,税制结构的重新设计也可以调节收入差距。税制里有直接税,间接税。目前中国的税制以间接税(流转税)为主。所谓间接税,就是指纳税义务人能够用提高价格或提高收费标准等方法,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
比如,增值税就是典型的间接税。企业交完了增值税之后,通过价格,再向消费者收回来。专家测算,目前间接税在我国税收总收入中占比高达70%,也就是说,70%的税收隐含在商品的价格里面,是含在消费者消费支出的金额里面。但是,有一项统计对低收入人群不利,大部分的工薪阶层,其实是以消费为主,而高收入群体,其消费支出在总收入中比重很低。这意味着低收入人群在税收中贡献得很大。
所以综合来看,提高个税起征点,对于工薪阶层来说很重要,但是如何让有钱人缴纳更多的税,如何让我们的制度更加科学、优化,其实是今后个税改革中更有技术含量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