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王全文):中国政府日前发表《关于中美经贸摩擦的事实与中方立场》白皮书,澄清中美经贸关系事实,强调不能因为中国企业的技术进步,就把原本双方自愿的交易活动歪曲为强制技术转让,这既不符合历史事实,也是对契约精神的背弃。部分官员和专家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在中外企业合作中,中国没有强制要求外商投资企业转让技术的政策和做法;中外企业技术合作和其他经贸合作完全是基于自愿原则实施的契约行为,双方企业都从中获得了实际利益。
中国改革开放40年来,外国企业为了拓展新兴市场、节约生产支出、实现规模效益和延长技术获利时间,主动与中国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订立契约合同,把产能和订单向中国转移,这完全是基于商业利益的企业自愿行为。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王鹏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美国多次指责中国政府强制技术转让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无中生有的指责。王鹏说:“第一,我们的法律、包括政府的文件、政策等,没有任何规定要外国企业向中国企业转让技术。第二,如果有外国企业在中国合资,可能存在跟中国合作伙伴之间的技术转让,但这种技术转让是两个企业之间的一种商业谈判,政府是没有干预的,不属于美方所指的强制性技术转让的范畴。第三,就算中方获得了技术转让,也都付出了代价,也支付了大量的费用。所以强制性技术转让是一个无中生有的指责。”
王鹏还认为,美方所谓的“强制技术转让”只是挑起中美贸易摩擦的借口而已。王鹏说:“美方目的很简单,就是服务于这次(中美)贸易摩擦的一个基本指向,实际是遏制中国的崛起,打压中国高科技产业,这是它的目的。所谓强制性技术转让的话题只是美方的一个借口而已。”
实际上,中国与美国等发达国家合作过程中发生的技术转移,源自发达国家企业出于利益最大化考虑的主动技术转让及产业转移。上世纪90年代以来,微软、英特尔、高通、宝洁、通用电气、朗讯等美国公司相继在中国设立研发机构,目的是更好地适应和开发中国市场。
王鹏认为,多年来美国在华企业通过技术转让与许可获得了巨额利益回报,是技术合作的最大受益者。他举例说:“这方面的案例太多了:美国所有的汽车企业都有合作伙伴,像(美国)福特汽车公司、(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在中国的销售已经超过美国本土的销售了,在中国销售获得的利润已经超过在美国本土市场获得的利润。还有很多美资企业都在中国有这样的合作伙伴。但是他们都是自愿的,他们跟中方的合作伙伴平等自愿达成的协议,开展生产、推出车型,销售给中国市场,最后获得利润,在市场经济中这是很正常的,而且很多国家也都存在这个现象。不存在强制不强制的问题。”
中国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在回应相关问题时也表示,在中国所有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中,都没有强迫外国企业把他们的技术转让给中国企业。王受文说:“外国企业到中国来投资,在绝大多数领域都可以建立独资企业,建立独资企业不存在技术转让的问题。(如果建立合资企业)在合资谈判的时候,是外资企业和中方的合作伙伴在谈,这是市场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谈判,是契约谈判,是企业的自由选择,是企业的平等磋商,政府在里面没有发挥作用,政府没有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