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和管制是否适用减刑和假释
对于被判处拘役和管制刑罚的犯罪分子是可以适用减刑的,但是不能适用假释。因为减刑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假释的对象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拘役和管制是否适用减刑和假释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