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一个税项少、税率低的自由港。选择注册香港公司不仅可以降低税务成本,而还有利于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因此如今许多企业家和创业者都热衷于选择注册香港公司。那么香港公司是怎样征税的呢?需要像大陆公司一样每个月缴税吗?
首先,需要了解到香港公司的税种主要有两种:
1、利得税:香港政府规定,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而从该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所有利润(由出售资本资产所得的利润除外)的人士,包括法团、合伙商号、信托人或团体,均须缴税。而非来源于香港的利润就算货款汇入香港则无须征税。香港有限公司税率为16.5%;香港无限公司税率为15%,大陆人在香港成立的一般为有限公司。
2、薪俸税:香港政府规定,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职位、受雇工作及退休金而获得的入息,均须缴纳薪俸税。而入息是否在香港或得自香港,决定于受雇工作的地点。薪俸税税率可以累计税率或标准税率计算,以缴税较少者为准:标准税率以净入息总额的15%计算和以薪俸税累进税率计算。简单来说,香港公司在香港实际聘请员工即需要缴纳薪俸税,否则无需缴纳。
因为大陆人注册香港公司一般为离岸操作,并没有在香港实际办公及聘请员工,一般只需处理利得税。
在香港,只有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润才须缴纳香港之利得税。确定利润来源地的一般原则是,查明纳税人从事赚取有关利润之活动以及该纳税人从事该活动的地方。
香港公司报税:根据香港法例第三十二章公司条例,公司董事需要为香港有限公司准备公司帐目并委聘香港执业会计师为公司帐目进行审计(核数),然后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交及向公司股东汇报。
根据香港法例第一百一十二章税务条例,香港税务局有权向任何香港注册之有限公司发出利得税报税表,并要求公司董事向税务局申报公司所得利润及任何有关之财务资料。另外,税务局有权要求公司提供过去七年公司的帐目及财务资料,如公司未能提交税务局有权作出评估税项及罚款。
香港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征税,即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润才须在香港交纳利得税。
凡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从业务而从中获得利润(出售资本、资产所得利润外)者,包括发团、合伙商号、信托人或团体,均为利得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并无居民与非居民之分,征税范围仅限于来源于香港的所得,境外收入不论是否汇回香港,均不征税。
这项原则本身非常清晰,但是时间应用上,有时可能会引起争议,主要是在界定业务是否在香港发生,利润是否来源于香港的问题存在争议。关于此判断标准,美亚会计总结如下:
利润是否在香港本地发生,主要根据事实来判定,如果业务在香港本地发生,则利润将会被认为源自香港,需要向香港政府纳税,以下提供几点帮助您来验证业务是否发生在香港:
*如在香港本地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则所得税需要在香港纳税;
*如果销售的对象是香港顾客,则所得利润需要在香港交税;*如果买卖合约在香港签订,则所得利润需要在香港交税;
*是否在香港发生报关、收发货等;
*是否在香港政府留下其他任何经营记录。如果您公司的业务符合发生在香港的规则,我们建议您通过正规的方式,即经过做账审计后报税。
如果您的所有业务都不属于在香港发生,那么您公司是可以不用在香港交税的。但是任何公司在规定时间内都需要报税,跟国内企业不一样。就算是零利润,也需要申报利润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