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考知识点梳理——电子商务及相关概念

原始电子商务概念:使用电子信息技术工具进行商务活动。凡使用了诸如电报、电话、广播、电视、传真以及计算机、计算机网络等手段、工具和技术进行商务活动,都可以称之为电子商务。
现代电子商务概念:使用基于因特网的现代信息技术工具和在线支付方式进行商务活动。可以认为edi(电子数据交换)是连接原始电子商务和现代电子商务的纽带。现代电子商务包括如下要点:1、以基于因特网的现代信息技术、工具为操作平台;2、商务活动参与方增多。要实现完整的电子商务,除了买家、卖家外,还要有银行或金融机构、政府机构、认证机构和配送中心等机构的加入。相应地,有安全认证体系、信用体系、在线支付体系、现代物流体系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体系相配套3、商务活动范围扩大。活动内容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等,活动形态包括网上营销、网上客户服务以及网上做广告、网上调查等。
根据gb/t 18811-2002《电子商务基本术语》,电子商务是指以电子形式进行的商务活动。它在供应商、消费者、政府机构和其他业务伙伴之间通过任一电子方式(如电子邮件、报文、万维网技术、电子公告牌、智能卡、电子资金转账、电子数据交换、数据自动采集技术等)实现标准化的、非结构化或结构化的业务信息共享,以管理和执行商业、行政和消费活动中的交易。
电子商务是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远程通信技术,实现整个商务过程的电子化、数字化和网络化。要实现完整的电子商务会涉及到很多方面,除了买家、卖家外,还要有银行或金融机构、政府机构、认证机构、配送中心等机构的加入才行。由于参与电子商务中的各方在物理上是互不谋面的,因此整个电子商务过程并不是物理世界商务活动的翻版,网上银行、在线电子支付等条件和数据加密、电子签名等技术在电子商务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iec信息技术标准化委员会所属的安全技术分委员会,主要负责开展安全标准的研制工作。该分技术委员会已制定和正在研制的国际标准主要涉及密码算法、散列函数、数字签名机制、实体鉴别机制、安全评估准则等领域,并对促进国际信息安全起了重要作用。为了迎接电子商务给全球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使之在全球范围内更有序地发展,iso/iec成立了电子商务业务工作组,确定了电子商务急需建立标准的三个领域如下:
(1)用户接口,主要包括用户界面、图像、对话设计原则等。
(2)基本功能,主要包括交易协议、支付方式、安全机制、签名与鉴别、记录的核查与保留等。
(3)数据及客体(包括组织机构、商品等)的定义与编码,包括现有的信息技术标准、定义报文语义的技术、edi(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电子数据交换)本地化、注册机构、电子商务中所需的值域等。
当前,我国电子商务技术标准现状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数据交换标准、识别卡标准、通讯网络标准和其他相关的标准。我国把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作为一项重要的技术经济政策积极推行,现阶段国家电子商务标准体系由基础技术标准、业务标准、支撑体系标准和监督管理标准分体系构成,如图所示。随着电子商务业务和技术的不断发展,国家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将来可以继续扩展。
鉴于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和经济全球一体化态势,我国电子商务相关标准的制定工作相对薄弱。目前除一些 edi 标准及部分有关网络标准是从国际相应标准等同或等效转换而来外,由我国自主制定的、直接与电子商务相关的电子税务标准和在线支付标准等几乎还是空白。
按参与交易的对象分类,电子商务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企业对消费者(b2c)。这类电子商务主要是借助于 internet 开展在线销售活动。由于这种模式节省了客户和企业双方的时间和空间,大大提高了交易效率,节省了各类不必要的开支,因而得到了人们的认同,获得了迅速的发展。
(2)企业对企业(b2b)。两个或是若干个有业务联系的企业通过b2b模式彼此连接起来,形成网上的虚拟企业圈。例如,企业利用计算机网络向它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或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付款等。b2b具有很强的实时商务处理能力,使企业能以一种安全、可靠、简便、快捷的方式进行企业间的商务联系活动。
(3)消费者对消费者(c2c)。这种模式其实是个人对个人,只不过习惯上是这么称呼而已。c2c平台就是通过为买卖双方提供一个在线交易平台,使卖方可以主动提供商品上网拍卖,而买方可以自行选择商品进行竞价。
(4)消费者对企业(c2b)。消费者根据自身需求定制产品和价格,或主动参与产品设计、生产和定价,产品、价格等彰显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生产企业进行定制化生产。c2b模式先有消费者需求产生而后有企业生产,即先有消费者提出需求,后有生产企业按需求组织生产。c2b的核心是以消费者为中心,消费者当家做主。
(5)线上到线下(o2o)。是指将线下的商务机会与互联网结合,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平台。o2o电子商务模式需具备五大要素:独立网上商城、国家级权威行业可信网站认证、在线网络广告营销推广、全面社交媒体与客户在线互动、线上线下一体化的会员营销系统。
国家电子商务标准体系
电子商务的核心是商务,为了更好地实现电子化的商务活动,必须建设现代物流、信用服务、在线支付、安全认证等一系列支撑体系。从这个角度看,首先可以将电子商务标准分为两大类:即面向商务活动的业务标准和面向支撑体系的支撑体系标准。其次,为了保障电子商务的良性发展,还必须制定监督管理类标准,具体包括电子商务服务质量、发展评价和标准符合性测试等方面的内容。此外,还有一些基础技术类标准(比如soa、web?services等软件技术架构、描述技术、自动识别与标识技术以及网络协议等标准)对于电子商务的实现也是不可缺少的。
国家电子商务标准体系由“基础技术标准”、“业务标准”、“支撑体系标准”和“监督管理标准”分体系构成。随着电子商务业务和技术的不断发展,将来可以继续扩展。
“基础技术标准”分体系,主要包括电子商务基础性、框架性和通用技术类标准,可进一步细分为“总体通用”、“软件技术架构”、“描述技术”、“自动识别与标识技术”以及“网络协议”五部分。
“业务标准”分体系,主要指与商务活动直接相关的各类业务和应用标准,包括商务活动的语义单元、信息实体、信息流和业务流程等方面的标准。该分体系既包括各行业和领域通用的业务标准,又包括特定行业和领域专用的业务标准。按照标准化的一般原理,该分体系可进一步细分为“信息分类编码”、“数据元”、“元数据”、“单证格式”、“流程与接口”和“注册维护”六部分
“支撑体系标准”分体系,主要解决电子商务的各类支撑体系建设的标准化问题。按照国务院2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必须建立健全在线支付、信用服务、现代物流、安全认证四大支撑体系。因此,该分体系可进一步细分为“在线支付”、“信用服务”、“现代物流”、和“安全认证”四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