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17电商示范县名单 | 入围标准有何新变化?

2017年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与往年相比,变化还是比较大的。
从资金使用方面来看,今年是将财政资金定位成“引导型资金”,鼓励各地优先采取股权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支持方式,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
从数字上看,去年的通知涉及具体数值仅有3处,而今年则有6处:
(1)示范地区电商服务站点行政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覆盖率均达到50%;
(2)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0%;
(3)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
(4)电商培训人数3000人次以上;
(5)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农村产品上行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6)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要坚持实用、节约原则,资金使用比例原则上不得高于15%。
这些数字的变化反映出几个趋向:
一是服务大于设施。示范县的硬件设施建设合理、节约、适用即可,在2000万示范县资金中,最多只有300万元可以用于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
虽然对硬件设施建设资金规定了使用上限,但对支持农村产品上行的资金使用却规定了使用下限,即比例不得低于50%,并将之建设在上行基础设施以及具有上行功能的物流配送体系上,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
二是实效大于人数。对于软性服务中的培训,电商培训人数由评价指标中最优得分的10000人调整到现在的3000人,凸显了国家对于示范县电商培训跟踪服务及实效性方面的关注。
不过分强调人数和范围,而更注重培训后的效果和培训后服务机制的建设,保证培训的转化与成效。
三是扶贫与建设并重。在示范地区电商服务站点的选择上,除了要注重行政村的覆盖率之外,扶贫工作也是重中之重。在站点的建设内容上,拓展村级站点代收代缴、代买代卖、小额信贷、生活服务等功能,提高其综合性和存活率。
除了上述的三个趋势变化,对于第四批示范县来说,要特别注意一点农村网络零售额和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这两大概念的区别。
国家希望示范县对于农村电商的概念,不要局限在靠开淘宝店把地头上种出来的东西卖出去,而应该从一二三产融合方向出发,从顶层设计上将电子商务进农村与电子商务进社区、进跨境、进旅游、进商贸、进制造业相结合,将农村电商的内涵充分延展,切实提高农村网络零售额和农产品网络零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