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宋新庄煤矿剩余矿建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宋新庄煤矿剩余矿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xnh-mtzb-2019-006  
招标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宋新庄煤矿剩余矿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宋新庄煤矿,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宋新庄煤矿剩余矿建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宁夏吴忠市盐池县冯记沟乡宋新庄煤矿。
2.3计划工期:暂定2019年3月1日-2020年9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2.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宋新庄煤矿剩余矿建工程施工。
2.5招标范围:主斜井井筒(含主斜井井底清理撒煤硐室);消防材料库(扩帮);第三中部车场(含回风通路);+955m水平井底车场等候硐室、永久避难硐室;井下中央变电所回风通道;第二区段煤仓及给煤机硐室;主斜井、副斜井井筒底板处理。(详见技术标准及参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本资格条件:
本工程投标人不得对本标的内容进行转包、不得挂靠、分包(含劳务分包),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
2、具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四级及以上资质,且在宁夏地区能够办理火工品使用资格(自合同签订后一月内办理完毕,投标时需出具书面承诺);
3、企业近五年(2014-2018)有类似矿建工程业绩不少于3项,单份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具有充足的内部资源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4、拟任项目经理资格及拟任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矿业工程),并注册于本企业,近五年(2014-2018)有类似工程管理业绩;
技术负责人:具有6年以上矿建工程设计、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本企业缴纳的近3年(2016-2018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缴纳;
5、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岗位人员要求具有安全资格证,提供证上岗;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岗位人员须提供本企业缴纳的近3年(2016-2018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缴纳;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或商业信誉,近三年(2016-2018年)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被投诉记录;
7、本工程所有材料均应符合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并应有质量检验证和出厂合格证。
8、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以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资料:
(a)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及安全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b)企业近五年(2014-2018)有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3项及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单份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
(c)按规定的格式提供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及本工程其他管理人员情况。
(d)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包括近三年近五年(2016-2018)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和本年度及下年度合同项目及施工产值。
(e)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f)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岗位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资格证、近3年 (2016-2018)及以上社会保险缴纳;以上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9、董事、监事、高管为同一人的两个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10、属于同一集团的母公司、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11.授权委托人需提供近3年 (2016-2018)及以上社会保险缴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有诉讼关系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标。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9年1月31日-2019年 2月12日,9:00-11:30、13:30-16:30,周末、节假日除外。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投标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四级及以上资质,且在宁夏地区能够办理火工品使用资格(自合同签订后一月内办理完毕,投标时需出具书面承诺);
(3)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4) 投标单位近五年(2014-2018)有类似矿建工程同类项目业绩3份(以合同件为准,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5.现场勘察
不组织。投标人如有必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发生费用自理。
6.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7.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保证金
8.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8.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柒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电汇。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本账户转出。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递交时间:2019年2月 27日 08时30分至09时00分。
9.2截止时间:2019年2月 27日09时00分。
10.开标
10.1开标时间:2019年2月 27日09时00分。
11.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   
联系人:陆工
电  话:137 1799 9428
邮  箱:luyangzbc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