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刘军 手机:132 6185 8041
开标时间:2019-01-28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胡宝星职业技术学校、佛山市顺德区昱德建设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675万元
1.招标条件
胡宝星职业技术学校教学综合楼、教学宿舍楼工程 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胡宝星职业技术学校、佛山市顺德区昱德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安装及配套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名称: 胡宝星职业技术学校教学综合楼、教学宿舍楼工程(安装及配套工程) 。
2.2项目建设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新涌口胡宝星职业技术学校内 。
2.3 项目建设规模: 胡宝星职业技术学校教学综合楼、教学宿舍楼工程占地面积3297平方米,建筑面积11778平方米,主要建设一座六层宿舍楼和一座四层综合楼(建筑高度<50米,单跨跨度<27米),项目总投资约298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2000万元 。
本项目为该工程的安装及配套工程,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教学综合楼、宿舍楼建筑安装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园林修复工程、道路工程等,工程建安费约675.94万元。
2.4 计划工期: 主体土建施工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
2.5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胡宝星职业技术学校教学综合楼、教学宿舍楼工程(安装及配套工程)总承包, 工程内容包括:教学综合楼、教学宿舍楼的电气、给排水、防雷、消防(消防水、喷淋)、热水系统等安装工程,室外道路、排水、园林修复等配套工程,具体详见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及经财政部门审定的预算书。
2.6 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6759414.72元 。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或以上)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3.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注:由招标人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的结论为准。)
3.5诚信管理登记要求:
3.5.1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佛建管〔2017〕53号)的规定,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办理诚信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类别:建筑业企业),在投标截止日当天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没有被锁定。
注:投标人的信用等级(或综合诚信排名)由招标人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的信用等级(或综合诚信排名)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但最终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当天通过相关系统核查的结论为准。
3.5.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3.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未被锁定。(注:由招标人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的结论为准。)
3.6.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3.6.4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6.5需提供近 一 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材料。
有效的社保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文件,或经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文件)等。
近 一 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12 个月,即 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
(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6.6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同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同期进行的多个招标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招标项目(包括本招标项目在内)的投标均中标(或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则招标人只能按照本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先于其参与的其他招标项目发出的原则来确定本招标项目的中标人。如果投标人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参与的其他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先于本招标项目发出的,则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中标资格(即:在本招标项目定标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项目中获得中标资格的,本项目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人应在本招标项目定标前,及时申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中标情况。若不及时申报,经查实将视为不诚信投标。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骗取中标查处。
3.7 投标诚信要求
3.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内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信用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其他要求
3.8.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
4.1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依照顺府办发〔2016〕94号文及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现场同步资格告知性审查,评定标办法采用信用优先随机定标法。
4.3现场告知性资格审查,是指以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为依据,以诚实信用为原则,招标人在现场仅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性审查,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4招标人现场登记审查投标人的资质、项目负责人、投标保证金等,根据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进行核对(社保、诚信信息、进粤登记信息除外),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包括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社保除外)等】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资料不相符,招标人对该相关资料不予认定,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月16日至2019年1月22日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130000.00元。
联系人: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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