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申请书批捕后应该怎样处理
取保候审申请书批捕后由执行机关收监,移送到看守所羁押。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被批捕的,当事人是会被移送到看守所进行羁押的,羁押就是收押的情形。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公安机关在抓捕犯罪人员时,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和检察机关的审核结论进行办理。
二、取保候审申请书批捕前提交可以吗
取保候审申请书批捕前提交是可以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即可。批捕前,犯罪嫌疑人是个自由人,就是和正常的普通公民一样享有公民权利。批捕后,申请取保候审,一些公民权利就要遵守相应的限制和约束。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批捕后向哪个部门申请取保候审
被公安执行逮捕后,案件还没有移交到检察院,这个阶段属于侦查阶段,案件仍然由公安局管辖,申请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应当交给公安局办案人员。
《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刑事案件申请取保候审,需要犯罪嫌疑人家属或者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就可,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批准由办案机关进行审查决定,做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