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出口需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进出口准许证,进口还要取得同样是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品进口通关单。根据国家药监局,海关总署在2022年12月22日公布的关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出口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2022年第115号 ),明年1月1日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口不再需要领取药品进口通关单。
相关进出口准许证可以在药监局网上办事大厅或单一窗口线上申领。进口准许证有效期为1年,一次性使用,可跨年。出口准许证有效期为三个月,一次性使用,不可跨年。两者都限定在证书注明的口岸进出口使用。
参考:进出口准许证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