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安徽省鼓励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

安徽省为了提高立法透明度,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扩大政府立法的公众参与,《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现向社会公布,其第七章提出鼓励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对外开放共享,以提高使用率。除了这几个方面,分析仪器设备在其他方面的表现也是比较良好,倍受大家的关注和研究。
安徽省科学技术、财政等部门应当制定购置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规划,并开展对以财政性资金为主购置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联合评议工作。
管理单位应当自科研设施与仪器完成安装使用验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名称型号、应用范围、服务内容等有关信息报送至省科学技术部门,并向社会公布所管理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共享使用制度。
安徽省共享服务平台还应当加强与长江三角洲区域的合作,参与长江三角洲区域及全国大型科学设施与仪器协作共用网络建设,实现长江三角洲区域等重大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共用。
安徽省合肥市正着力推进高校院所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仪器对外开放共享,提高科研设施与仪器利用率,释放科研资源潜能,合肥已建成运行合肥市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鼓励本地企业租用平台中的仪器设备。
以武汉、南昌、长沙、合肥四城市现有大型仪器设备为基础,加快建设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子平台,涵盖仪器共享、科研服务共享、成果管理等功能,着力搭建形成互联互通的跨区域共享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