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中国人办理离婚事宜可以分为什么情况

海外中国人办理离婚事宜可以分为什么情况
海外中国人办理离婚事宜可以分为如下情况:1、夫妻一方为中国公民、一方为外国人,双方在中国登记结婚的;2、夫妻双方均为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3、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国内公民;4、其他情况。海外中国人办理离婚事宜可以分为什么情况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