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条件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条件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条件。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条件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