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衡+物联网的收费模式和产品形态:数据及产权视角

一、汽车衡+物联网所产生数据类别和相应的产权关系
汽车衡+物联网可能产生三类数据且各自的产权有所不同。同时 为分析方便,我们进一步把产权划分为所有权和使用权。
① 称重的结果数据简称业务数据。 称重物体的重量数据和附属在称重物体上的有关数据:如称重载 体的车号、货号和称重物体的属性、货名等,可统称为业务数据。此 类数据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毫无争议属于汽车衡终端用户。
② 汽车衡的状态数据简称健康数据。 传感器电压、电流、阻抗等性能指标以及这些指标在称重过程的 变化值可称为健康数据,这类数据产权应归汽车衡的所有者即终端用户。 2 但又因汽车衡生产厂家要为终端用户提供服务,需了解汽车衡配件的 使用状态和质量情况等,故汽车衡生产厂家也可无偿获得这类数据的使 用权,或汽车衡终端用户因要接受汽车衡生产厂家对汽车衡的有关服务而无 偿让渡这类数据的使用权。因汽车衡配件厂家也需为汽车衡生产厂家提供 有关汽车衡配件的维修和售后服务,故汽车衡配件厂家也可获得这类数据 的使用权。
③ 汽车衡衍生数据 附属在汽车衡的信息如终端用户所属行业、地址、联系人、业务人 员、区域等和汽车衡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信息:服务次数、服务对象、 服务联系人、汽车衡配件的健康状态等等,可统称为汽车衡衍生数据。 因这类数据是在汽车衡销售和服务过程中所获得,故所有权和使用 权应归汽车衡生产厂家。汽车衡+物联网则让汽车衡生产厂家获取此类数 据的方式更便捷,成本更低。 汽车衡配件厂家能否获取此类数据和多少则取决于其+物联网的技 术路径选择。如让汽车衡生产厂家拥有物联网的最高使用权限则汽车衡配 件厂家所获得的信息就很少;因为汽车衡终端用户的信息是可选择性发 送,或直接存储在本地服务器或手机端。
二、数据特征和大数据分析的可行性分析
1. 基于业务数据和衍生数据的大数据分析的不可能性。
①汽车衡是一个产品而非具体的应用行业,其涉及应用领域太多, 不利于大数据分析结果的价值性。 汽车衡应用领域宽泛,涉及各行各业。越是集中于某个具体应用行 业,则大数据分析的价值就越高,也更符合大数据的数据特点。
②汽车衡在众多应用领域中的业务数据,其终端客户在各自行业的 代表性都不强,不符合大数据需全体的数据特点。 大数据的另一个特征是数据不再是样本而是全体,因此所收集的 数据越多越好,越有代表性越好。目前中低端汽车衡的目标客户群体在 其各自领域的代表性都不强。
③业务数据对于中高端或集团类客户来说具有私密性,使得可收 集的业务数据范围进一步受到约束。 业务数据对终端用户来说就是企业的内部数据,可能涉及到公司 年销售数量、销售金额,也可能涉及到年采购数量和采购金额,甚至 可能还涉及到公司产品的成本结构、产品 bom 等等。 故这类客户的业务数据具有较强的私密性,肯定要在公司内部局 域网传输,与其管理系统对接。
2. 基于健康数据及衍生数据的大数据分析具有可行性,且这类数 据和大数据分析,对汽车衡生产厂家来说,有一 定的机密性。
①大数据分析对汽车衡使用者:可通过健康数据和衍生数据,可快 4 速判别秤体是否处于健康状态,是否存在不合规称重,事先预防和确 保称重的准确性,还可通过图片、视频等监控称重现场降低称重管理 成本和称重不准确带来的潜在损失等。
②大数据分析对汽车衡生产厂家:可远程服务快速查找并快速解决 一些小问题和故障;也更精 准地分析判断产生问题的原因并精 准维修 服务,降低售后维修成本。还可基于衍生数据对其业务和售后的人员、 区域分布、服务次数、服务效果等进行更科学的统计、分析和管控。 ③鉴于健康数据和衍生数据可能涉及到终端客户信息,故这类数 据汽车衡生产厂家也有一 定的私密性。
由于可见,从数据收集的范围来看,基于业务数据及衍生数据的 大数据分析,因数据价值性不强、代表性不够和业务数据有机密性的 特征,故作大数据分析不具有可行性。 对于基于健康数据及衍生数据的大数据分析分析具有可行性,但 这类数据对于汽车衡生产厂家来说,具有私密性特征且其产权归属汽车衡 生产厂家,故汽车衡配件厂家要用此类数据,有且只有是为了汽车衡生产 厂家的配件维修和服务,而决不可能另做它用,甚至别有所图。
三、数据服务及收费水平和收费规模的可行性分析
1. 业务数据服务对象和目标客户群体更多的是中小客户群体,收 费规模和收费水平需在合理范围之内。 鉴于业务数据对于中高端和集团类用户来说,具有私密性,故业 务数据服务的对象更多的是中低端终端客户群体、中小企业和个体用 户等,且业务数据对这类客户来说,私密性不强。 正因为业务数据的服务对象是这类目标客户群体,故它们对业务 数据服务的支付能力和支付意愿不会太高。如要普及和加快对这类客 户群体的业务数据服务,其收费规模和收费水平需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2. 健康数据服务对象和目标客户群体可以是全体汽车衡终端使用 者,但鉴于基于健康数据的售后维修服务本身是汽车衡生产厂家的份内 事,故收费规模和收费水平也会有限。 提供高质量的汽车衡、快速提供维修售后服务、快速解决汽车衡使用 所出现的问题,本来就是汽车衡生产厂家份内的事情,也是汽车衡生产厂 家竞争力的一种表现。精 准服务节约了服务费用,但此服务费用承担 者本来就是汽车衡生产厂家(服务商)而不是汽车衡终端用户。假若汽车衡 终端用户不使用带物联网功能的汽车衡,相应的服务及服务费用也还是 汽车衡生产厂家承担,尤其是处于质保期内的汽车衡服务。故汽车衡生产厂 家为此向汽车衡终端用户收取高额数据服务费的理由不充足 当然,如产品过了质保期,汽车衡生产厂家提供健康数据的服务, 快速帮助终端用户解决问题,是可以收费一 定费用。当然汽车衡产品质 量越过硬,这类服务次数会越少,所收取的数据服务费用也越少
四、汽车衡配件厂家推广汽车衡+物联网的一些错误倾向
1. 汽车衡配件厂家利用其市场地位和技术优势,强行推高或人为制 造出高收费,不利汽车衡+物联网的普及。 汽车衡配件厂家如是向汽车衡生产厂家(服务商)收取高额的数据服 务费用,因后者本身收费的水平和规模有限,故不利汽车衡生产厂家推 广汽车衡+物联网产品,只是增加了汽车衡生产厂家的负担。 如汽车衡生产厂家将此成本转嫁到汽车衡终端用户,又因其目标客户 群体集中于中低端客户,其本身支付能力和支付意愿有限,故进一步 制约汽车衡+物联网的销量。
2. 汽车衡配件厂家故意谬用制造业向制造服务业转型、商业模式转 型等概念,为收取高额数据服务费寻找借口。 7 制造业向制造服务业转型如其中的服务是指数据服务,则前文已 论证过了数据服务收费的水平和总体规模是有限的,仅依赖数据服务 的收入以支持转型并形成新的商业模式,对众多汽车衡生产厂家来说, 是完全不具有可行性。
3. 汽车衡配件厂家为建成大数据中心,直接介入汽车衡生产和销售领 域以解决各类纠纷,是直接与客户争利,抢夺客户的终端市场。 鉴于只有健康数据才可能建立大数据中心、其产权又是归属汽车衡 生产厂家且具有一 定的机密性,故汽车衡配件厂家要获取这类数据,有 且只有为汽车衡生产厂家的配件维修和服务之用,而不可另作它用。 因此,汽车衡配件厂家有且只有坚持“三不原则”才能获得汽车衡生 产厂家的理解和支持,才有可能建立为汽车衡生产厂家配件维修和服务 之用的大数据中心,鉴于数据产权归属汽车衡生产厂家但汽车衡配件厂家 确实能为其提供一些有价值的服务,故可适当收取少量费用。 但汽车衡配件厂家为收取高额服务费用,且直接介入或通过控股子 公司间接介入汽车衡生产和销售领域,以解决健康数据的产权问题和收 费问题,则是南辕北辙,直接与汽车衡生产厂家有业务层面的冲突。
4.汽车衡配件厂家通过产品区隔,一边直接介入汽车衡生产和销售, 一边又面向其他汽车衡生产厂家,必然与汽车衡生产厂家在未来存在冲突。 此种销售模式和产品策略,汽车衡配件厂家直接或通过其控股子公 司介入汽车衡生产和销售领域则方便和容易的多:要配件有配件、要秤 体有秤体、要服务可通过最近合作伙伴提供、要形象和实力都比汽车衡 生产厂家强。 汽车衡生产厂家只是业务合作关系,而控股子公司是股权合作关系, 如此,有价值的终端客户资源或经过汽车衡生产厂家努力推广的产品, 必然最后都归属汽车衡配件厂家或其控股子公司。故从这个角度说汽车衡 生产厂家是得到了+物联网,但失去的就是市场和未来有价值的终端客户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