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户口本上无签章人无法办事?

我于2017-1-9日去梅湾路派出所办理新户口更换,因想随迁户口到广州的需要,户口本上的承办人签章必须是有名字的且每一页都要有名字,我的那一页更换后有名字,但是户主那一页系统上没有名字。我去梅湾路派出所无法办理。答复我:系统上没有承办人签章就是没有,也没办法变成有的。广州派出所又说可以让现在帮你办事的承办人自己盖自己的章,然后盖验封章就可以拿来办事了。我再咨询梅湾派出所:我们没有这个章,也没自己单独的章。至此,我迁户口的事无法办理。我想知道,户口本上没有承办人签章并不是我个人原因造成的,且按照规定确实户口上应该有承办人签章及派出所章,而我现在要迁户口,对方派出所要求必须有承办人签章,否则无法办理。 我现在向哪个部门咨询才可以办成这件事请?希望有个答复。谢谢

您的来帖我局收悉后,立即交相关部门核查处理。据反馈,派出所已为您办理好该业务。感谢您对永州公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永州市公安局
201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