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市农民拆迁是致富,小地方农民拆迁是返贫

大城市农民拆迁致富的例子这里就不多说了,网上比比皆是。这里主要说说小地方农民拆迁是如何返贫的,最近几年许多地方县政府打着“建设新农村”的幌子,大肆低价强拆,然后再让老百姓去买他们的高价房。
例如:我家房子居住面积300平米(6口人),院子50平米(农村宅基地自建房面积都很大),当地县政府派人过来测量只能给你算300平米,院子不给算,不算就罢了。300平米房子按照每平米400-600元的标准赔偿,中和一下一般是500元一平米赔偿,300平米也就赔偿15万,我们原来的房屋建设加上装修至少花了30万,结果他们测量后只赔偿15万,如果同意就要倒贴15万,这还没结束,他们回迁房的价格是1200元一平米(一般要等2-3年),如果你还想住原来这么大的房子,300平米就要36万,也就是在赔偿15万的基础上再加21万,再加上后期装修需要6万左右(简单装修),前后折腾一番我们要倒贴42万(15万+21万+6万),当然你也可以拿着15万去买个125平米的房子,前提是住不下。
我的大老爷们,你们真当老百姓们富的流油了吗?是我们的房子不能住了吗?不是,现在很多农村凭着上辈人的努力也都盖上了两层小楼,采用框架结构,顶板也都是混凝土浇筑,绝不比开发商建的房子差。但他们就是要把你给拆迁了,他们重新盖,让你再来买。你们非要重新盖也行,赔偿至少要公平合理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哪去了,你们不能天天只挂在嘴上吧?不能由你们制定的霸王条款来鱼肉百姓吧?老百姓辛辛苦苦挣些钱不容易,你觉着你们是造福老百姓,还是变相剥削老百姓呢?
下面说说真正的新农村建设,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几项,地方县政府只能在“村庄整洁”上面下功夫了,因为其他几项他们根本做不到,“村庄整洁”还硬是被他们理解成“村庄整齐”必须盖成一模一样的,不能有自己的特色,说到这里我只能感慨“中国官员像毛主席这样的大才太少,博古王明之辈太多”,相信国家的政策是好的,只不过被下面这些歪嘴和尚给念歪了,如果说国家给老百姓是辆高配车,到省里面就变成中配了,到市里面就变成标配了,到县里面就变成减配车型了。
再说说国家是如何规定赔偿标准的:一般是按照当地的平均房价给予赔偿,或是等面积置换(中间可能有折旧费),赔偿里面还包括房屋装修补偿、房屋周转补偿费(换置暂时没房住,需要租房等费用)、奖励性补偿费等。事实上好多小地方根本没有这些赔偿条款,全由县政府制定一些霸王条款,不管你们家房子值多少钱,都按一个标准拆迁,什么装修补偿、周转补偿全然没有,不同意就强拆。如果不同意他们就会找来当地黑势力来骚扰你的正常生活,或是进家打砸逼着你拆迁,这在国内也不是什么新鲜手段了。
所谓的和谐社会哪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哪去了?说到底还是体制问题,国家权力过度的下放,国家规定补偿标准可以由当地区县政府参照国家标准来制定,如果遇到个靠谱的领导还好些,遇到些不靠谱的领导,百姓就遭了殃。像这等民生大事怎么能让这帮人来制定呢?看看那帮人的素质、学历、能力哪一点配搞这等大的民生问题?为什么中国每年都会出现那么多的强拆行为,难道真的是老百姓都穷疯了吗?
非得要高额赔偿才愿意拆迁,不排除有一部分这样的人,但更多的是拆迁赔偿不合理,拆迁后老百姓就要负债,大家自然不愿意拆迁。难道说就没有什么解决办法吗,办法肯定是有的,那就是权力的收回和监督,比如说一个县城想建设新农村,必须向省级报批,省级必须派人实地考察、调查民意后再决定是否审批,如果批准赔偿方案一定要由省级来定,包括安置房、回迁房及房屋质量验收都要由省级来做这些事情,县级政府只有实施的义务,过度放权给地方县政府,只会把下面搞的乌烟瘴气、怨声载道。
上面说了这么多,下面就说一说笔者家乡的情况吧,笔者家住xx省xx市xx镇,用当地人的话,xx就是xx后娘养的,xx这几年一直在搞所谓的“新农村建设”,一开始先是不让老百姓自己盖房,然后由村干部挨家询问是否愿意住小区,其他条件全然不谈,问了也说不知道,很多没有盖新房的群众以为能免费换新房住,稀里糊涂的就签了字,这应该算是第一波民意调查吧。等签完字,村里的广播就开始说赔偿标准了,正如上面说的每平米按照400-600元赔偿,回迁房的价格还是不提,笔者听到这个赔偿价格简直不敢相信,刚好我们隔壁的镇子拆迁完有三年了,我向当地朋友了解了一下拆迁补偿和回迁房价格,然后又上网搜了一下,正如上面的数据,400-600元一平米赔偿,回迁房的价格却是1200元一平米,怎么算都倒贴钱。
据朋友说当地拆迁有一部分人是不明真相的情况下稀里糊涂就签了字,后来后悔了诉说无门的,很多不愿意拆迁的,当地县政府就动用黑势力进屋打砸、半夜敲门影响别人的正常生活,逼着强拆的。不信可以百度“睢宁双沟拆迁”满是泪水,据说还有自焚的。上些天去县城办事,刚好在公交车上遇到一位xx村民聊起拆迁的事情,他说如今已经拆迁一年了,回迁房还没着落,他们还寄宿在老丈人家里,还有些人就在田间搭个帐篷凑合着住。后来笔者在网上搜了一下“新农村强拆”这几个字才发现,原来全国好多地方都在上演这一闹剧,苏北、山东、河南、江西等。
下面再说说面对新农村建设和强拆的一些办法:
1、在没弄清楚确切的赔偿标准前,不要盲目签字,文件过长的可要求带回家仔细阅读,签合同时可保留照片和录像资料。
2、强拆前一定要找相关部门丈量房屋面积,拍摄屋内装饰,强拆过程中要保护好家人,避免肢体冲突,提前报警,要求警方保护个人财产,联系好媒体进行曝光,强拆过程中还要进行拍照,录像作为证据保存,避免设备被抢夺。
3、后续通过法律手段起诉当地政府维护自己的权益。
生命不息,战斗不止,让我们对一切不合理说不,坚决拥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创和谐社会。